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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字下面,画了一支笔。
不是毛笔。
是一支钢笔的轮廓——笔身细长,笔夹在侧面,笔尖是暗金色的。
画得很细,连笔夹的弧度都画出来了。
韩安看着那支画出来的笔。
“这是啥?”
“笔。”
“什么笔长这样?”
沈墨没有回答。
他把木板挂好。
木板上“代写书信”
四个字,和一支两千多年后才会出现的钢笔的画像,一起对着长安西市的街道。
阳光照在木板上,把墨迹晒得微微发亮。
那天晚上,沈墨一个人坐在偏屋里。
陶豆灯点着,油脂烧出的黑烟细细地升上去,在天花板熏出一片黑色的痕迹——是常年累月熏出来的,形状像一朵倒悬的乌云。
他把那十三枚铜钱从怀里掏出来,排在草席上。
一枚,两枚,三枚……十三枚。
五铢钱在灯光下泛着暗沉的光,铜锈是青绿色的,填在钱文的凹槽里。
他数了三遍。
不是怕数错。
是想多听几次铜钱碰在一起的声音。
然后他把铜钱收起来。
把那支英雄329从怀里掏出来。
笔身被体温焐得温热。
他拧开笔帽,对着灯光看笔尖。
暗金色的笔尖上刻着那行小字——Hero329。
他用拇指摸了摸笔尖。
金属的触感,光滑,微凉。
然后他把笔帽拧回去,贴在胸口。
窗外有虫鸣。
汉朝的蟋蟀和两千多年后的蟋蟀叫得一模一样。
他躺下来。
草席扎着脸颊。
屋顶漏雨处的陶罐接着滴水,滴答,滴答,滴答。
他听着滴水声,慢慢闭上眼睛。
手指还攥着怀里的钢笔。
笔身是温的。
明天,会有新的人来找他写信。
(第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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