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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头看着自己手里那杯水的表面,水面上映着从窗外透进来的天光,微微晃动。
我想了大概有五秒钟,然后说了一个字:“去。”
白伟华看了我一眼。
他没有问“为什么”
,没有问“你想清楚了没有”
。
他只是点了点头:“好。
我来办。”
那年我十三岁。
我用了三个月的时间让自己淹没在汗水里。
体校的训练强度远比我之前想象的要大——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出早操,跑五公里热身,然后是铅球、铁饼、标枪的专项训练,下午还要跟着篮球队打对抗赛或者跟足球队跑折返跑。
每一天训练结束的时候,我的运动服都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拧得出汗水。
我的身体在这三个月里发生了肉眼可见的变化——原本瘦削的肩膀开始变宽,手臂上开始出现一层薄而结实的肌肉线条,小腹上那层软软的赘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层硬邦邦的、块垒分明的腹肌轮廓。
汗流得多了,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就少了。
训练完回到宿舍洗完澡,沾到枕头就能睡着,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思考那些“她为什么不理我了”
“我做错了什么”
之类的问题。
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李清月了——也不是完全没想起,只是在极度疲惫的状态下,那些记忆像是被浸泡在很深的冷水里,模模糊糊的,触碰不到水面。
三个月后的一个下午。
铅球训练场。
我站在投掷圈里,手里托着一颗沉甸甸的铅球,正把它抵在脖颈侧面,调整呼吸,准备蹬地转体发力——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有人在操场边上喊我的名字。
“白宾——!
白宾——!
你快出来!
你家里人打电话来了!
你爸好像出事了!
让你赶紧回去!”
我手里的铅球从指间滑落。
“咚”
的一声闷响落在地上,弹了两下,滚出去,差点砸到自己的脚背。
我站在原地愣了两三秒钟,然后拔腿就跑。
从镇上到市里的医院,坐中巴车要一个小时。
那一个小时是我这辈子度过的最长的一个小时——中巴车在老旧的公路上颠簸着前进,窗外的田野和房屋一片一片地向后退去,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什么都没想。
我不敢想。
我在医院走廊里看到了奶奶。
奶奶坐在走廊的不锈钢排椅上,身上还穿着一件在家里干活时穿的深蓝色围裙,显然是接到消息之后就直接赶过来了,连围裙都没来得及解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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