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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儿能御寒,还能快速补热量,比糌粑管用多了。”
洛桑一边使劲吹着狗肉上的灰尘,一边分别递给郑遐和才让。
才让摆了摆手,笑着摇头:“我不吃狗肉,我吃这个。”
说着,从怀里掏出几块用油纸包着的牦牛肉干。
郑遐用狗腿刀割下一块狗肉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问才让:“对了才让,那个阿米特到底是什么人?我们冒充他的人,不会留下什么后患吧?”
“阿米特是藏南最大的走私团伙头目,是个泰米尔人。”
才让撕下一块牛肉干慢慢嚼着,“他手下鱼龙混杂,有印度斯坦人、比哈尔人、孟加拉人,也有咱们藏民。
主要走私小型柴油机、电子产品,偶尔也卖武器。
他和拉赫曼认识,但交情不深,就是互相给个面子的关系。”
“原来如此。”
郑遐和洛桑对视一眼,都暗自庆幸。
还好简朴当时反应快,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居然真的糊弄住了拉赫曼——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十几把枪指着他们,真是凶险万分。
简朴那家伙还真有本事。
闲聊了几句,郑遐又问:“才让,跟我们说说你的情况吧?家里还有什么人?”
才让慢慢说起了自己的家事。
原来,才让原本是卡姆拉西镇隔壁一个移民镇的小学教师,教藏文,也懂一点中文。
后来,湿婆神军的人和警察查封了学校,强制规定只能教印地语,他就丢了教职,没了收入来源。
才让的父亲是位还俗的经师,不懂劳作,家里的日子本就清苦,没了他的工资,更是雪上加霜。
走投无路之下,他才投靠了拉赫曼的走私集团。
又因为祖辈都生活在藏南,熟悉边境的山川路况,便成了集团的翻译和向导。
拉赫曼的走私货源大多来自中国藏民,才让的身份和语言优势刚好派上用场。
跟着拉赫曼干,一个月能挣300美金,足够养活一家人了。
他家里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妹妹,都在镇上做点小手工艺和小生意,日子过得很艰难。
“我们全家人都特别想去中国生活。”
才让的声音越来越小,眼神里透着向往,“听说中国的城市就像天上的城堡,富裕又繁华……我们藏南的藏民,都盼着有一天能拿到中国国籍,过上安稳日子。”
三个人都沉默了下来。
过了好一会儿,郑遐打破沉默:“才让,你今年多大了?”
“22岁。”
“22岁,正是读书的好年纪。”
郑遐想了想,说,“你到了中国,可以申请上大学。
国家现在缺藏族干部,你又懂中文,将来肯定能找到好工作。”
才让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阿久,您真的能帮我?”
郑遐指了指身边的洛桑,笑着说:“他完全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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