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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好奇。
克拉克是怎么在那些脆弱的拖拉机和瓷盘子中间长大的?那是怎样的童年?
“是啊,堪萨斯,斯莫维尔。”
克拉拉笑了起来,笑容里带著一股阳光特有的暖意,“那里没有哥谭和大都会这么高的楼,也没有这么多的霓虹灯。
只有一望无际的玉米地,风吹过的时候,会发出沙沙的声音,就像是大地在睡觉时的呼吸。”
她伸出手,比划了一个高度。
“我大概只有这么高的时候,有一次为了帮爸爸修拖拉机,一著急,稍微用大了点力气……结果就把整台拖拉机举了起来丟出去。
那时候我嚇坏了,以为自己是个怪胎,以为爸爸妈妈会把我扔掉。”
克拉拉的声音变得很轻,“但我爸爸……乔纳森·肯特,他只是走过来,没看那台报废的拖拉机一眼。”
她模仿著那种粗獷的语调:“克拉拉,不用担心那坏掉的老伙计,这是你独一无二的证明,你是我们的骄傲。
最重要的是……无论如何,我们爱你。”
路明非愣住了。
这就是人和人的差距吗?要是换了婶婶,大概只会尖叫著『路明非你个败家玩意儿赔我的拖拉机,然后把他打包卖给废品收购站吧。
他想起了自己刚觉醒的那天早上,看著镜子里那双燃烧的黄金瞳时的恐惧。
他觉得自己是个怪物,是个隨时会失控伤人的定时炸弹。
那种力量在他血管里奔涌,让他觉得自己离人这个字越来越远。
“可是……”
路明非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掌。
就在刚才,这双手差点打伤了布莱斯,“有了这种力量,我还能算是……人吗?我觉得我现在看那些普通人,就像是在看一群脆弱的蚂蚁。”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不小心踩死了一只,我会难过吗?”
这才是他最大的恐惧。
相比於身体变异成怪物,那种高高在上的孤独感,那种从骨髓深处渗出来的冷漠,隨著力量增长而逐渐淡漠的人性。
那个爱吐槽、爱打游戏的死小孩,似乎正在一点点被吞噬殆尽。
这才是那柄悬在路明非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直到一只手覆盖在他的手背上。
路明非抬起头,对上了克拉拉那双湛蓝的眼睛,闻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柑橘味。
“明非,看著我。”
那双眼睛里仿佛倒映著整个星空。
“力量只是工具,不是身份。”
“就像是你手里的披萨刀,它並不能定义你是谁。”
“你不是『拥有奇怪血统的怪物,也不是『能手撕北极熊的兵器。
你是路明非。
是那个会为了披萨边有没有芝士而大呼小叫,会为了游戏存档而拼命,会因为怕弄脏地板而给企鹅人付小费的路明非。”
“?!”
你怎么知道?!
路明非感觉脑子有点痒,下意识想吐槽两句烂话来掩饰尷尬。
但克拉拉的手指已经轻轻点在了他的胸口。
“决定你身份的,不是你的基因,也不是你的黄金瞳。
而是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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