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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这样旁观了金红玫几乎半年,拼凑着她的世界,并在每周两次的中文学堂上坐在她座位前面。
她是混血,她是中国人,可她写的汉字还不如她。
学堂的老师叫大家默写诗句,rossela写得一板一眼,听见金红玫在后面叫她。
她竟然也知道她叫rossela,就像她已经知道她叫金红玫。
“侬晓不晓得……”
她一开口,她意识到她和母亲一样是上海腔,更亲近了。
“关山难越的越如何写?”
她问。
大美人,碰见难题的样子都美丽动人,眼睛慢慢地眨,不是平日的艳,反倒有种天真。
rossela在本子上写给她看,余光看她的课本,一行行字写得七扭八歪,身体力行地证明“字如其人”
这个词是造词者一厢情愿。
她抬头又低下,将“越”
字照着画下来,又将后面的句子写完——“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
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
萍水相逢,她们两个,都是他乡之客。
永远不要从别人的口中去认识别人,这是rossela从金红玫身上体会到的。
他们口中的她热衷于和男人的调情,他们说她觊觎那位轮船公司的叶经理,她们说她有手段,有心计,叫男人为她花钱盘下店面。
可在她眼中,她只是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漂亮女人,经营一家服装店谋生。
长得么是蛮精明,可学起写字笨得要命,默写时还要抄她的稿纸。
做学生的时候,总是最容易交到朋友的,大抵是知识面前人人平等。
rossela和金红玫成为了朋友。
她请她去红玫叶喝茶,时候晚了,店里已经没有客人,两个女人坐在试衣间的沙发上聊得尽兴。
晚些那个叫叶汝秋的男人来找她,西装革履地站在门外,语气和神色都很尊敬。
“金小姐,”
他问她,“今晚要谈账目的事么?”
她正在讲唐人街的八卦,被男人打扰,白眼一翻,账本扔出去,叫叶汝秋自己验。
rossela在一旁听着,这才知道,叶汝秋不是她钓的金龟婿,只是店面的合伙人。
她也看出来,移不开目光的是叶经理,金红玫对他的态度,倒只是选了件趁手工具。
她傲气得很,不是随便谁都能当她的工具。
rossela揣测,叶汝秋入选的原因,是他漂亮而年轻,机敏还听话,有钱,且愿意给她花……
帅且好使,是男人最好的竞争力。
至于那些不中听的传闻……
“为什么不说清楚呢?”
rossela问她,“你应该也是知道的,他们都那样说你……”
“他们花样繁多,我解释得过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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