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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弯腰捡起那颗网球,在手里转了转。
球有些旧,表皮磨损了,但洗得很干净,像是被人特意准备好的。
他在那栋小楼里住了三天,日子过得很安静。
每天早上被追风舔醒,带它出去在花园里跑一圈,回来给自己煮一碗面,或者热一片吐司。
下午看看剧本,或者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发呆,看三角梅的花瓣一片一片飘落下来。
晚上晏禹崇会过来吃饭,有时带一份打包的海南鸡饭,有时让厨房做好送过来,两人坐在客厅的茶几前,一边吃饭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追风趴在两人脚边,偶尔抬起头,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然后继续睡。
第四天傍晚,陈清墨来了。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
他手里拎着两瓶啤酒,肩上扛着一个吉他盒,穿着一件印着“ILOVE曼谷”
的白色T恤,下面是那条标志性的卡其色短裤和人字拖。
他站在小楼门口,仰头看了看那棵三角梅,然后敲了敲门。
林砚琛打开门,看到他,愣了一下。
“小林!”
陈清墨咧嘴一笑,“Surprise!”
“……陈先生,你怎么来了?”
“叫我清墨就行。”
陈清墨摆了摆手,不客气地跨进门里,“禹崇说你搬过来住了,我过来看看。
顺便蹭顿饭。”
他环顾了一圈客厅,吹了声口哨:“不错嘛,这地方收拾得挺像样的。
以前我来的时候,这栋楼就是个杂物间,堆满了落灰的家具。
没想到禹崇还会搞装修。”
林砚琛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说:“你坐,我给你倒杯水。”
“别忙活,我不渴。”
陈清墨在沙发上坐下来,把啤酒放在茶几上,吉他盒靠在沙发边,“我们的小狗追风呢?”
“在楼上睡觉。”
“让它睡吧。”
陈清墨靠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目光在林砚琛身上扫了一圈,“怎么样,住得还习惯吗?”
“挺好的。”
“那就好。”
陈清墨点了点头,然后话锋一转,“禹崇这个人吧,看着冷冰冰的,其实心细得很。
他要是对谁好,那是真的好。”
林砚琛没有接话。
他走到厨房,倒了两杯水,端过来,一杯放在陈清墨面前,一杯自己端着,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陈清墨端起水杯喝了一口,然后放下,看着他:“小林,你觉得禹崇这个人怎么样?”
林砚琛握着杯子的手顿了一下:“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随便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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