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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更热情更短暂的夏天开始了。
这些炎热白日虽然漫长,却如旗帜般燃烧,在熊熊火焰中消逝。
*
雁之:
记得你跟我提过,说你白色的衣服比较多,刚好我看过一种说法,身着白色你就无法混入人群,所以白是孤独的色彩。
我的意思不是说你是个孤独的人,我是想说,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能尽可能多地,陪在你身边。
所以我想,我不应该输给时间,我们也不会输给时间。
没有机会,我就去创造机会,如果一天注定只能有24小时,如果我们的每次相聚无奈只能用天来计算,那我会,把分分秒秒都用爱填满。
爱不是述止于口的表达,表达顶多算作其中一个诠释手段,或释放出口。
爱是看着你的眼睛,看着你的嘴唇,研究你的痣,爱是静静抱着你,听你讲一些或蛮不讲理或头头是道的有用或无用的言语。
爱是替你开心,爱是为你心疼,爱是我见你第一眼,就有一些甜蜜又酸涩的无法对人言。
爱是语言无法触及的神圣,怎么说都还不够,怎么说都显浅薄。
一见钟情对于你来讲,或许少了时间,分量不够,但我想证明的是,有些遇见,可以胜过时间。
我总有一种朦胧的判断,你和我之间,不仅于此,不止于此,它或许有被证实的一天,或许没有。
但我已经单方面认定,如果当我先入为主,自认抵达月亮无望的时候,月亮还能自动降落在我身旁,那么,一切就只有一个解释。
因为是你。
所以是我。
那位折翼天使身旁的落地窗,玻璃上是红蓝两色的英文字母,字母弯曲的路径被夜光材质点亮,红蓝浓郁色块的电影布景下,allblack的男生,手边一杯没怎么动过的长岛冰茶,左手握拳一样攥着一支笔,在铺开的纸页上快速勾勒着什么。
那个场景,让我想到王家卫的电影,《重庆森林》,雁之,我记得你提过,你喜欢他的叙事,你喜欢整部电影的阴郁基调,你喜欢纽约,你说香港人口和纽约接近,都是又新又旧,艺术和众生混杂的地带。
写到这里,我猜你已经知道我想说什么了,没错,之前不是百分百确定,所以我一直不肯对你承认,我其实真的是有很充分的理由怀疑,你就是我当年看到过,一眼爱上,并且在意识中,从不曾忘怀的,myfirstcrush,只不过它机缘巧合到了诡异的地步,所以刚开始怀疑的时候,我自己也觉得它太荒唐,但我没办法忍住,不往那个方向去设想。
当你中分前卫发型的时候,当你情绪低落至沉郁的时候,当你垂下眼睫,一瞬冷漠疏离,拒绝与整个尘世有交集的时候,你都是汽修厂里的折翼天使。
今夜证据确凿,我从当年同行的朋友那里,讨来几张照片,画面昏暗,影像模糊,但有几张,拍到了那个男生的正脸,我用画质修复功能,一点一点地,复原了他的面容,当然,那就是你,是刚满十八岁,深夜独自出走的你,不是为了欢声,不是为了买醉,是为了把孤独的自己,丢进夜的繁华,同时暗自策划,怎样才能满足不给别人带来伤害的前提,得以终结自己,变成风中的一捧沙,化身夜空的一颗星,静谧地,不带感情地,无需参与地,旁观沧海桑田,世事变迁。
我猜,知道这个事情之后,你在惊讶惊喜,感到不可思议的同时,肯定还会涌起愧疚,因为那恰好是你我分离的时间,记忆断开的时日,你说,那个时候,你能记得的,大多是自己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所以我想,那个夜晚不在你的记忆范畴。
但我要说,直到与你重逢,与你发生,我才发现,原来我在之前的情绪中都是自私的,想得更多的,永远是自己,但遇到你之后,我考虑自己之前,我会先考虑你,比起我自己的感受,我更在意你是否健康,是否开心,能否睡个好觉。
也就是说,你不仅是我人生的初始迷恋,你还让我成长,让我从人性的自私,剥离出一点神性,虽然目前为止,这点为数不多的神性,只针对于你,但对我而言,也已经足够了。
上次我写,如果当我先入为主,自认抵达太阳亦或是月亮无望的时候,它们还能自动降落在我身旁,那么,一切就只有一个解释。
因为是你。
所以是我。
这次,这句话有了新的诠释,因为是你,用异常坚定的语气,和最专注深邃的目光,跟我说在悲伤与虚无之间,你选择我,我才会有幸,成为你的亲人,才能有下文,去发掘深埋几载光阴下的,这场命定的缘分。
写了这么多,其实总结起来,只有一句话:我爱你,因为有前因,所以有后果。
两页纸,正反两面都写满了他的爱恋。
两段情话,一封情书,都是先用简体字写一遍,再换繁体字抄一遍,工工整整,没有一点污渍或划痕。
……
窗户开了一条缝,雨声是千军万马的心动。
信是陈寂天生锈迹斑斑的心在尝试,信是语焉不详的长篇大论被有限的篇幅禁止,信是流淌的乐谱,指尖的潮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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