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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起来的时候,膝盖骨里面像有什么东西在磨,酸酸胀胀的,不是很疼,但很不舒服。
他没有停下来。
他拄着一根从路边捡来的树枝,一瘸一拐地走。
顾青要替他牵大福,他没有让。
大福是他的骆驼,他的书在大福背上,他要把它们带到美因茨,亲手交给冯·贝格。
别人牵,他不放心。
陆禾走在他旁边,时不时看他一眼,但没有说话。
她知道,说什么都没有用。
他这个人,认准了一件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在北京的时候认准了往西走,在戈壁滩上认准了不丢下一卷书,在葱岭上认准了要把那个冻死的人的十二卷书带上。
现在,他认准了要走到美因茨。
那就让他走吧。
走到,腿自然就不疼了。
走了大约十天,他们经过了一座更大的城市。
城比斯特拉斯堡还大,城墙比沃尔姆斯还高,教堂的尖塔比斯特拉斯堡的还高,高到云里去了。
城门口有一座巨大的石桥,横跨在莱茵河上,桥上有许多行人,有推车的、有骑马的、有步行的,熙熙攘攘的,像赶集一样。
沈念祖站在桥头,看着那座城,心跳忽然加快了。
不是因为那座城大,不是因为那座城的教堂高,而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到了。
不是说到了目的地的那种到了,而是说,这座城看起来像是他要去的地方。
它有城墙,有城门,有卫兵,有教堂,有宫殿,有集市,有来来往往的人群。
它看起来像是那种会有一个叫冯·贝格的人住在里面的城。
“这是什么城?”
他问赵知远,声音有些发抖。
赵知远看了看地图,又看了看城门上的文字。
他的嘴唇动了动,念出了一个沈念祖等了两年的名字。
“美因茨。”
沈念祖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他站在美因茨的桥头,牵着大福,背上背着那十卷“最要紧”
的书,腋下夹着那本从大马士革老人手里得到的世界地图,怀里揣着汤若望写给冯·贝格的信。
大福背上的褡裢里,还有四十七卷半的《永乐大典》残篇,和一些从同路人那里收集来的书卷。
五十七卷半。
他一卷都没有丢。
他蹲下来,把脸埋在大福的脖子上。
大福的毛很粗,很硬,有一股骆驼特有的、不太好闻的气味,但沈念祖觉得好闻。
这是他走了两年多、闻了两年多的气味。
这是家的气味——不是北京那种家,是路上的家,是行走的家,是骆驼背上的家。
顾元亨走过来,站在他旁边,没有说话。
他只是把手放在沈念祖的肩膀上,轻轻地按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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