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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见过无数!
不值啊,兄弟!
好端端一个人,噗,一刀,连头都没了。
你说为了什么?血鹰,不瞒兄弟你说,我很矛盾。
不知道当兵为了什么?想当初贩盐,是为了活命,冒死赚点钱。
现在当兵,手下还管着十几号人,还不是为了钱?要是没有钱,谁愿意冒死一战?唉,我算是看穿了这个世道。
没钱,万万不能!”
文奎不由暗自高兴,遇到一个爱钱的小队长,也算得上一层关系。
关键时候说不定还能起大作用。
酒是交朋结友的最好媒介。
原本并不是很亲密的人,几杯酒下肚,竟然成了“好兄弟”
。
李滔年长血鹰一岁,自称“兄”
,血鹰为“弟”
。
两个人将中指割破,以喝血酒起誓,血鹰大喜过旺。
“李兄,不瞒你说,我就是一个生意人,跑的就是货运。
在苏杭两地之间,做一些小生意。
这点碎银,你收下,就算是小弟我给你的见面礼。”
“血鹰老弟,为兄怎么好意思要你的钱呢?”
“李兄,你这样说可不好了。
我们兄弟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以后只要用得了兄弟我的,你尽管开口。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
血鹰递过去的银子,李滔抓在手上,沉甸甸的。
凭感觉,少说也有五六两。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血鹰除了留下一点酒钱,把能给的钱都给了李滔。
只要李滔想要钱,这世界满地都是银子,弯腰去捡就行了。
李滔接过钱,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血鹰,不是我说,在起义军队伍里,我官不算大,但我资格老,说话还是管用的。
码头那一带正好是我负责,以后你要走货,找我就行了。”
“那就有劳李兄了!
来,小弟我敬你一杯!”
血鹰给自己满上一杯,又给李滔倒满一碗。
两个人相视一笑,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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