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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小子拍拍他的真皮车凳。
李至臻点点头,“不错,开车。”
“开不了。”
“什么意思?”
“我的腿断了,使不上劲儿。”
何况还要载一个人。
李至臻看向别人,其余几个也摆摆手,他们都伤得不轻,现在最想回去上药,或者去一趟医院。
李至臻不解:“腿断了很严重吗?”
人不是还在喘气?
胖小子以为李至臻担心他回家告状,马上说:“这件事我会推给鬼魂镇瘸帮的人,一定不会找你麻烦的。”
鬼魂镇瘸帮是康普顿恶名昭彰的帮派,鬼魂镇也是对“黑人”
的蔑称。
其他几人纷纷点头,连撞进储物柜的黑人小子都没有意见,即使他毕业之后大概也会选一个帮派加入。
至于胖小子,以后大概会继承他爸爸的衣钵进警察局,这一官一匪在高中时还勉强算得上朋友。
见这群人真废了,李至臻干脆自己跨上自行车。
“怎么骑?”
“踩着踏板,保持平衡,就能骑出去了。”
胖小子说得很简略,其他人亦惊奇她竟然不会骑脚踏车。
“这样?”
李至臻一只脚放上脚踏,连握车把都要指导,动作免不了的生疏。
然后她就踩下了脚踏,也没有人敢去给她扶着后座。
要知道初学者没有辅助轮,更没有人帮忙扶住后座,可是很容易摔的……
脚踏带动链条,脚踏车往前,李至臻另一只脚也放了上去,学着她今早在路上看到的人。
男孩们预想中的场面没有出现。
李至臻就这么骑着脚踏车往前走了,平稳得像在水里行船。
几个人交换着眼神:她之前真的不会?不可能吧?
用现在的话来说,李至臻的运动神经是顶尖的,她的平衡感也是顶尖的,就是站在树顶随风狂舞的细树枝上也不会倒下来。
自行车只要跑起来,就算会了。
她骑着车在学校里转了两圈,彻底熟悉之后,说了声“明天见”
,蹬着车滴溜溜出了校门。
“明天见。”
“明天见……”
几个人异口同声,列成排,脑袋齐刷刷追随李至臻摇摇晃晃的身影转动,目送她消失在校门口。
“明天……”
扑街男舔舔嘴唇,“或者哪天,我们会把场子找回来,对吧?”
“你说的!
这话是你说的,不关我的事!”
拉丁男迅速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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