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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20日,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云南春城卷烟厂原总会计师张桂香涉嫌挪用单位逾亿元资金案。
公诉人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诉称,1995年4月,张桂香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请示法人代表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以云南春城卷烟厂的名义,向省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贷款人民币3000万元。
同时,授意本厂出纳张路出具委托书,将这3000万元贷款直接转入广东潮州建发实业公司账户。
另外,1996年6月至1997年10月期间,张桂香又擅自同该公司签订购销合同16份。
随后,张桂香授意手下的财务人员张路、唐××,将烟厂资金7000多万元汇到建发公司,致使大量资金至今无法追回。
公诉机关认为,张桂香的行为构成挪用单位资金罪。
1994年8月,广州白天鹅宾馆财务部经理古某以单位名义,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营业部借款200万元,款项被划入个人账户。
1995年4月,古某再次将该宾馆下属单位归还的198万元划入自己账户。
1994年8月至1995年4月间,古某先后6次从该账户内共转走人民币215万元至2家期货公司,进行个人期货买卖交易。
后来,古某将其中50万元划入自己的账户,其余165万元用于期货买卖并且发生亏损,无法归还。
1996年6月至1997年1月,古某4次挪用白天鹅宾馆的存款,港币495万元、美金58万元,至广州保税区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香港商人黄某开进口信用证的保证金使用。
后来黄某给了他17万港元回报。
1996年底,古某再次挪用宾馆在某银行的人民币500万元、美金50万元2张定期存单给黄某,作为黄某向该银行贷款700万元的质押物。
后古某得到黄某所给的人民币20万元。
2000年4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古某因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王某1995年担任江苏省仪征化纤职工医院财务科长以后,于9月逼迫财务科出纳,将医院140多万元的小金库交给她来进行管理。
接着,第2天她就从小金库里拿出一张10万元和一张20万元的存款单到南京存了起来,占为己有。
此后2年间,她又通过侵占利息、国库券等手段,贪污公款20余万元,用于炒股票。
为了使得自己的罪行不至于暴露,她分4次从小金库里提出20万元“孝敬”
院长李某,又先后多次给自己身边的出纳和会计好处费20多万元。
2000年,仪征化纤划归中国石化时一查账,王某的问题终于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王某贪污的50多万元一分钱都没有花费,却给自己换来了15年徒刑,并且同时把顶头上司院长、财务科的一名会计和出纳,一起“齐步走”
进了监狱。
大学文化的她,24岁就担任了四川省宜宾市城区供电局财务科长,本来有着美好的前程。
可是,她为了包装爱情满足虚荣心、实现让丈夫生活幸福的承诺,利用职权贪污公款60多万元,被判刑14年,最终淹没了美好人生。
她在大学读书的时候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在一次联欢会上,与另外一个班级的团支部书记罗鸣因为合唱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
,就堕入了爱河。
长时间的单相思,使得这位“帅哥”
的形象在她的心里越来越挥之不去。
1997年初,她凭着一篇《针对我局财务管理的漏洞,提高防范和管理的对策》的竞选演说,如愿以偿成为局里最年轻的科长。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为了实现她在追求白马王子时“狗(对方属狗),可爱的狗,我愿意天天喂你”
的承诺,她竟然利用早已发现的“财务管理的漏洞”
,把从“电费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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