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误差。
这种失真就应当是“合法的”
。
其次,我们从会计准则方面来考虑,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本身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准则中的定义和解释具有多种理解和不确定性。
更不要说,还有很多的会计处理领域,至今还没有出台相应的会计准则。
在这里,很重要的一点是,法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中,规定了多种多样的可选择性。
这种可选择性,必然会导致会计主体在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时,产生不同结果的会计信息。
例如对存货的计价,现行制度规定的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5种。
企业选用不同的方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就必然会导致收益产生差异。
可见,产生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是由于对同一经济业务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进行处理的结果,而这些方法都具有理论依据、并且是会计准则所允许的。
这么多种会计信息都是“合法”
的,却不会都是“真实”
的。
问题在于,面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行,企业必须具有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所以,这种可选择性本身又都是“合法”
的。
这样,由此造成的会计信息的失真,当然也就是“合法”
的了。
最后,从整个会计环境的影响来考虑。
例如,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导致物价变动,而在我国实行的是传统的会计核算,并没有实行物价变动会计。
这样,一些受到价格变动影响较大的项目,就必然会存在着信息失真。
类似这些因素在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还有不少。
这些,都可以认为是“合法”
的信息失真。
另外,不管什么样的会计信息,都只是一种历史信息,它反映的是企业过去已经完成了的经济活动。
相应地,其真实性也是对过去经济业务的真实反映。
是过去的“真实性”
,而不是现在的“真实性”
。
不但如此,会计信息的历史性,还表现在资产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多数是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之上的。
在物价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这种真实性就更加“历史”
了。
这种会计信息,相对于企业过去的经济业务来说,是真实的;但是相对于目前的企业业务现状而言,又是“失真”
的,只不过这种信息失真是合法的。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合法”
的会计信息失真,同样也是有危害的。
否则,会计就没有产生的必要,也没有发展的可能。
只要是失真的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的误导因素就总是存在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