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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下面,还压着几件叠得整整齐齐的衣物,最上面的一件,是一件洗得已经发白的灰色毛衣。
毛衣的材质不算顶级,款式也简单普通,没有任何花哨的装饰,袖口和下摆处,因为穿的次数太多,已经有了轻微的磨损和起球,看得出来,是经常穿、又被仔细打理过的样子。
简隋英拿起这件毛衣,指尖触到柔软却有些陈旧的布料,瞬间就想起了那一年的冬天。
那是李玉刚搬来和他一起住没多久的时候。
李玉那时候性子还倔,又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搬了过来,却没有真的理所当然地赖在简隋英的房间里。
有天晚上简隋英半夜醒来,身边空荡荡的,他愣了一下,还以为李玉走了,心里莫名一紧,披了件衣服就走出卧室。
客厅里没开灯,只有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
他一眼就看见,李玉裹着一床不算厚的被子,缩在沙发上。
冬天暖气还没完全热起来,夜里温度很低,李玉睡得不安稳,眉头微微皱着,身体下意识地蜷缩成一团,看着格外单薄。
简隋英当时心里又气又疼。
气他死要面子活受罪,明明可以舒舒服服睡在卧室,非要逞强躲在沙发上;又心疼他冻成那样,明明是个骄傲的人,却在自己这里这般拘谨。
他没叫醒李玉,只是默默回房间拿了自己的厚外套,轻轻盖在李玉身上,然后第二天一早,二话不说,拽着李玉就去了商场。
进了商场直奔男装区,指着这件厚毛衣,直接让导购包起来。
李玉当时还推辞,说自己有衣服穿,不用破费。
简隋英直接瞪了他一眼,一句话堵回去:“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哪那么多废话。”
从商场出来,李玉就穿上了这件毛衣。
灰色的毛衣衬得他肤色更白,领口沾着一点细小的绒毛,整个人看上去少了几分凌厉,多了几分软乎乎的气息。
简隋英当时笑着调侃他,说他穿成这样,像只乖巧的小熊,看着就好欺负。
可转身回了家,他就默默把家里的暖气,悄悄调高了两度。
这些小事,他以为李玉早就忘了。
“这件毛衣你还留着?”
李玉显然也认出了这件衣服,他从简隋英手里接过毛衣,指尖轻轻抚过磨损的袖口,声音带着几分动容,“都穿破了,按你的性子,不是早就该丢了?”
简隋英伸手抢回来,像护着什么宝贝一样,仔仔细细重新叠得方方正正,放回箱子里,动作小心翼翼。
“破了也留着。”
他语气笃定,带着几分不容置疑的固执,“这是我给你买的第一件正经衣服,意义不一样。”
不是随手送的礼物,不是应酬回来捎带的东西,是他看着李玉受冻,真心实意想买给他、心疼他才买的第一件衣服。
对简隋英而言,这不仅仅是一件毛衣。
这是他对李玉,最早藏不住的在意。
李玉看着他嘴上别扭、动作却无比珍视的样子,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他微微俯身,轻轻在简隋英的额头上印下一个温柔的吻。
很轻,很软,带着满满的珍视。
简隋英耳朵微微一热,却没有躲开,只是假装不在意地继续翻着箱子。
箱子里除了大件一点的东西,剩下的全是些零碎的小物件,不起眼,却每一件都藏着一段回忆。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已经褶皱、边缘有些卷翘的电影票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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