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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活着,我还活着,我还活着……”
林栖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不是因为好听。
是因为那声音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求救,也不是绝望,更像是某种事实陈述。
就好像沈棠在反复提醒自己:你还在呼吸,你的心脏还在跳,你没有死。
你不能死。
林栖住院的第二个月,来了一个新病人。
她叫季雨,十六岁,比林栖大两岁。
进来的第一天就把护士站的花瓶砸了,然后蹲在走廊里哭了一个小时。
“我要出去。”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没有病!
他们才有病!”
护工把她架进病房的时候,她挣扎得像一条被拎出水面的鱼。
林栖站在门口看着她,沈棠坐在窗台上往下看。
季雨被按在床上绑了约束带。
她哭累了就开始骂人,骂她爸妈,骂医生,骂全世界。
“你们等着,”
她咬牙切齿地说,“等我出去,我要组一个乐队,我要唱死你们。”
没有人理会她。
但林栖听到了那句话,不知道为什么,记了很久。
林栖在康宁住了八个月。
八个月里,她学会了在人群里假装正常。
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吃药的时候吃药,护士问她今天心情怎么样,她就说“挺好的”
。
医生觉得她恢复得不错,通知她妈来接人。
她妈来了,签了出院单,把林栖带上车。
回家的路上两个人一句话都没说。
车开到半路,她妈忽然开口:“你能不能正常一点?”
林栖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树,没有回答。
她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但她不能说。
说了,就真的回不去了。
十八岁那年,林栖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专。
说是考上的,不如说是混上的。
她的分数刚刚够线,专业是“文化产业管理”
——听起来很体面,实际上全班没有人说得清这个专业到底是干什么的。
她选这个学校只有一个原因:离家里够远。
坐火车要十四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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