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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只喝一点水,吃一点东西。
夜里,沙漠地区滴水成冰,我们只能抱成一团取暖,因为墨西哥人不允许我们点火。
终于到边境了。
那儿的铁丝网已被人剪断。
我歪歪斜斜地走过去,一点力气都没了……
135天,1.7万公里水路和陆路,终于到了美国,但没有时间高兴,因为美国边境巡逻兵一直在搜寻着。
还算幸运,我们没被发现,一辆带有黑色窗帘的汽车在等着我们,司机是中国人。
第二天一大早,车停了下来。
从外面的街景看,我们到了一个大城市,司机告诉我,那是休斯敦。
休斯敦?没听说过。
事实上,除了“美国”
这个词外,对美国的地理呀什么的,我一点儿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的一个表姐,住在纽约的一个叫法拉盛(FLUSHING)的地方。
偷渡客各奔东西,蛇头让我留了下来。
我成了“肉票”
,要是我家里凑不出钱,蛇头会把我卖给黑市,或者就干脆宰了我。
晚上,我被拉到洛杉矶,关进了一间小屋。
蛇头让我给家里打电话,要我老爸老妈交钱给在福建的蛇头。
由于十几个偷渡客死亡和38人中途被抓,蛇头要我加付到5万美元,而且不许讨价还价!
我老妈听到我的声音就哭了起来,4个多月了,家里人这才知道我的死活。
老爸立即四处借钱。
为了保住我的小命,尽管借钱的人要我家每月付2%的利息,老爸还是答应了。
怕钱丢了,老爸把钱放在铺盖底下,晚上让我哥看守着。
两个星期后,终于将5万美金筹足。
2月1日晚上,蛇头到我家去把钱拿走了;第二天洛杉矶的蛇头也放了我,送我上了到纽约的飞机。
在法拉盛,我找到了表姐,可一个星期后,她就把我赶出了门。
我只敢坐地铁,因为不用问路。
我连普通话都说不好,英语更不灵了。
还好在曼哈顿的中国城里,我看到一个广告:付40美元介绍费和12美元车费,可以帮你找到工作。
我掏出在家里攒的最后一点儿钱,恳求别人给我一份工作,然后我就被车拉到这儿——新泽西的一家中餐馆。
在这家餐馆中,我每天要洗菜、切菜、洗碗筷,还干其他杂活。
我是“黑人”
,老板要我每天干13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同样,因为我是“黑人”
,我不能买烟和酒,因为买烟酒需要身份证。
而我却最爱抽烟和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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