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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后,所有的玩家被白光屏蔽视野。
[欢迎各位玩家来到新副本:杀戮公路。
]
在众多玩家瞬间变得紧绷的神经中,规则系统开始说明着此次杀戮公路的规则信息:
[在该公路副本中,所有玩家都拥有亲自杀死除同车夥伴以外玩家的权利。
]
听到这句其实早在野兽公路第二天、随着强制副本卡的介绍就听说过的话…除9350区的玩家以外,其它四区的玩家,哪怕是像浩强程文这样的大佬玩家,也还是下意识瞳孔紧缩。
[通关条件:在10天范围内,所有活着到达指定地点的玩家都可成功通关。
]
[具体杀戮规则如下:]
规则系统的声音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还要冰冷。
让本就紧绷的玩家,顿时变得更加紧张。
[1.任何能够被玩家所利用的道具,都可成为武器。
包括从宝箱中开出、并收集的所有危险物。
例如毒蛇、保存完好的炸弹等。
2.遭遇杀戮的玩家有且只有一条命。
同车所有玩家全都死亡,则无主道具车直接被收回。
并且车内所有物资,立即全都归杀戮者所有。
但如冰箱等已制作的物资不可夺取。
3.规定的10天范围内,所有玩家需要与非同车夥伴以外的玩家相遇至少10次。
次数不足时,规则系统将会在最后一日,为该玩家进行强制匹配。
]
听到这,包括10736区的四区玩家全都紧抿住唇。
十天遇到10次这倒还在接受范围,毕竟都才刚经历过野兽公路。
野兽公路可是每两日就绝对能遇到十次野兽的。
可让其中四区玩家没想到的是,在次数不足的情况下,规则系统还会强行安排玩家相遇?
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样,只要想活着离开杀戮公路…就必须得参与十场残杀?
换个角度也就是,想活下去就必须得杀死十辆道具车的玩家、至少10个玩家才行?
虽然光是听杀戮公路这个名字就知道绝对恐怖。
但这…这也太血腥残忍了吧!
被杀死就会死,不想死就得杀别人?连许多玩家在心里祈祷的不遇到其他玩家这条路,都直接被堵死了!
然而,规则系统的下一条却很快打断玩家们的绝望:
[4.所有路途中相遇或被强制匹配的玩家,可选择和平换路线、结伴同行、厮杀三种方式。
]
其中四区玩家顿时:?!
因为没想到还有两个友好的选项,过于震惊的情况下,都忘了公屏里还有9350区的那些变态。
立刻就在公屏里发起了充满惊喜的信息:
【好像并不一定就得厮杀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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