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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说句实话,虽然自己不相信,但是与其相信芃芃永远这样痴痴傻傻的,那他宁可相信神婆说的话,只是时机未到而已,到了正确合适的时机,她一定会好的。
自家可爱的小闺女可不是傻子。
再说了,就算自家小闺女这一辈子就像现在这样了,也没事,大不了自己养自己小闺女一辈子,自己的大儿子也可
喜欢这个妹妹了,自己走了以后,肯定乐意养小闺女的。
“不过,秦书记,你家小闺女命是救回来了,可是却是个男知青救上来的,看她这衣服,湿哒哒的都贴在身上,刚救人的时候,又是抱着上来的,清白都没了,干脆嫁给那个知青好了!”
“苦了人家齐知青了,听说本来明天就能回城了吧,这下倒好,好心救人,还得娶个傻子回家,说不定回城都泡汤了。
啧啧啧……”
有个大婶一脸可惜。
秦芃芃一醒就听到旁边吵吵嚷嚷的。
什么知青啊,什么救上来清白都没了,要嫁人?
知青不是七十年代的特色吗?现在不是二十一世纪吗?难道自己听错了?算了算了,说不定是一起来旅游的发小在和自己开玩笑呢,以前也有过的。
自己不就是去海边游个泳一不小心腿抽筋了,还以为命要丢在海里了,没想到这么偏僻的地方都有救生员,自己当时离的这么远都能给救回来,还以为死定了呢,这人本事真不错,等下让爸妈给他安排个新的工作。
不过,这医院的床怎么这么磕碜,都不平,等下一定要换个好一点的病房。
但当她睁开眼的时候,就被天上刺眼的阳光迷了眼,一时之前眼眶里都是生理性的眼泪,但就算是这样,她也知道现在的情况不太对。
尽管透过眼泪看东西模模糊糊的,但她绝对没有看错,她现在根本不在自己以为的医院里,围在自己周围的人穿着的都是自制的土布衣服,颜色很少,只有蓝布、黑布或者是黑白相间的格子布,基本上都打着不少补丁,少数几个看上去条件好一点,穿着没打补丁的类似军装的衣服。
这些人看上去就像是七十年代的农民,秦芃芃一时之间还以为是谁在和自己开玩笑,但往自己身上一看,发现自己也穿着这样的衣服,手上虽然没有茧,但绝对不是自己那双从小被各种顶级护肤品养着的手。
之前听到周围的人再说知青什么的记忆也都回来了。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这真的是七十年代,自己的身体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了。
不是吧,她可是二十一世纪首富家的千金,一出生就已经站在了绝大多数人的终点上,怎么也赶时
髦一样的穿越了呢,还穿到这个历史上连饭都不怎么吃得饱还要每天干活的年代啊!
“啊,秦书记,现在你可以把你们家芃芃扶回家了,人已经醒了,回去多休息休息,有条件的话,吃点好的补一补就没事了。”
一个好心的大爷颤颤巍巍地建议道,也是他刚路过的时候看见秦芃芃已经醒了的。
被吴大婶子的言论气到的秦爱国刚把视线从自家闺女身上移开,就错过了闺女的苏醒。
“哎,谢谢陈大爷了,那大家就都先散了吧,我先把芃芃送回家里躺着再回地里干活。”
秦爱国虽然放不下闺女,但现在确实是关键时刻,地里的事不能掉半根链子。
他扶起闺女,刚准备往家走,又想起了什么,看向一旁救了人以后就沉默不言的男人,“齐知青啊,刚才叔急忘了,谢谢你救俺家闺女了,赶明儿叔给你送点菜过去,刚才村里大婶们的话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你回城申请已经给你批了。
这事不会影响的。”
话说完,就转头扶着自家闺女回家了。
虽然,秦爱国确实很欣赏这个齐知青。
这个知青干活卖力不说,人品还特别好,当女婿绝对够格,但是也不是说他嫌弃自家闺女,而是自家闺女的情况确实不适合人家。
齐知青一看就是城里人家才能培养出来的,有一股乡下小伙子没有的气质,自己闺女虽然在自己家人眼里千好万好,但别人眼里就是个傻子。
自家闺女的意见倒是无所谓,她就是个看脸的,之前一直追着那个霍知青屁股后面,就是看上他的脸了,齐知青长得也很好。
但人家齐知青只是救了个人就逼别人娶自家闺女的话,这种事,自己也做不出来。
不过,在齐知青和霍知青两个人里,他还宁可自家闺女喜欢的是齐知青,那个霍知青都和胡家小闺女掺和在一起了,还敢理直气壮地拿自家闺女偷偷送去的东西,真的是当了那啥还要立那啥。
秦芃芃打量着这个扶着自己走的这个男人,也就是这具身子的爸,长相和她在二十一世纪的爸爸一模一样。
归功于这一模一样的长相,秦芃芃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丝亲切感。
自己来了这个世界看样子短时间之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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