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老太婆说:“虽然我没什么力气,可是还能做饭。
不如就让我去吧,还能赶上做早餐。”
她说完,就开始哭。
过了一会儿,哭声没有了,原来老妇被抓走了。
第二天,杜甫辞别的时候,只剩下跑回来的老翁。
老妇到河阳应役,其实是去了郭子仪的部队。
所谓“急应”
,并非夸张。
这个村子距离河阳100多里地,想要在一夜之间到达,必须边走边跑。
老太太就是跑步前进的。
由于玄宗在天宝年间的奢靡,以及执政上的重大过失,老百姓就要承担这样的代价,怎能不令人愤慨呢?老妇人流眼泪,是提前祭奠自己,她知道应这样的“役”
等于送死。
杜甫这个过路人,之所以比老翁年纪轻很多却不必入伍,是因为他是个“士”
,这从穿着上就可以看出来。
他被贬到华州做司功参军,沿路住宿民家,得以旁观这一切,却在抓丁的过程中说不上话。
与普通百姓被送去当炮灰不同的是,许多地方豪猾及他们家里的男丁,都可以不入伍。
他们有的用金钱雇用别人顶替,有的按规定,本身就不必承担兵役。
有的则与官吏熟识,合伙把兵役派给别人,比方说随便抓个叫花子,乱写名字。
普通富户则喜欢出钱雇人顶替,雇人价格是非常昂贵的。
民国时期,许多人买乡勇冒充自己,价格通常为200~300银圆,在死人太多、战况惨烈的情况下,能要到1500块。
这个价格是现今中等人家承担不起的,等于倾家**产收买亡命。
男儿外出当兵,等于亡命之徒。
以上种种弊端,自然让古代人有了“好男不当兵”
的观念。
参军光荣,是20世纪中期才形成的观念。
红军、八路军、解放军、志愿军,军纪严明,军民关系相当融洽。
士兵接受统一的指挥,有优良的素养,崇高的理想,甘愿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
上海解放后,年轻的民族资本家荣毅仁当时正准备从上海迁往香港,目睹解放军露宿马路两边,不入民宅,于是决定留下来参加新中国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们有事就找解放军。
军人在灾难来临时冲锋在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前面,因此人们对军人的印象非常好。
从现实角度来说,当兵可以报国,可以实现人生理想。
入伍发不了财,但养家糊口绰绰有余,退伍后也有较好的出路和待遇,使当兵再无后顾之忧。
参军,既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也可以满足物质上的需求。
军人这一职业,也就被彻底认可了。
事实的改变,引起观念的改变。
观念的改变,使人身体力行。
“兵”
,也就从一个令人厌恶、恐惧的字,变得令人心安与振奋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