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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现在是相持阶段,分批次的对士卒进行轮换。
让受赏的士卒回到后方,娶妻生子。
然后让没立功,眼红不已的士卒来前线。
“去吧!”
曹倬亲自送回到后方的士卒出发。
每一批大概是三千人,缓过来的士卒和带来的士卒一样,三成左右的乡兵和七成的厢军。
他的目的是选出乡兵中的兵尖子,同时洗刷掉厢军的贼配军风气。
重赏、严法、战爭,这三板斧是非常好用的。
唯一的坏处就是,厢军因为军纪和训练度的问题,再加上曹倬总是让厢军去干脏活累活。
因此,厢军的伤亡率,比乡兵要高得多。
但饶是如此,许多厢军也都趋之若鶩。
他们本就是戴罪之身,曹倬这里是他们唯一能够洗刷罪名,甚至出人头地的地方。
厢军原本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是垃圾,是被所有人唾弃的群体。
但越是这样的群体,就越是简单。
你给他们尊严,他们就会把命给你。
而对於厢军来说,他们想像中的尊严其实很简单。
这场战爭,死得最多的是厢军,所以贡献最大的也是厢军。
而在这个过程中,曹倬会挑选出厢军中有意愿改变自己的人,同时把真正的地痞流氓当做炮灰。
而曹倬的三千新军,便开始直接充当起了基层军官的角色。
此时的曹倬,在程戡给自己增兵之后,有了五万大军。
这五万人,给了曹倬更多的发挥空间。
以易州边界为基础,开始修筑堡寨,对蔚州和涿州的各处要道开始进行封锁。
他要彻底把易州关在笼子里。
一片片雪花落下,曹倬站在城墙上,看著前方。
“横空出世莽崑崙,阅尽人间春色。
飞起玉龙三百万,搅得周天寒彻。”
曹倬看著飞下的雪花,缓缓吟诵道。
“兄长好文采啊。”
曹化在旁边,讚嘆了一声。
他对曹倬的崇拜再次升高,自己这个堂兄能打仗能治军能管理民政,还能做诗词。
看著这雪景,他想破脑袋,也只能想出一句:“下雪了。”
曹倬看著自己这个堂弟,哑然失笑:“没事的时候,还是多读读书吧,咱们家又不是读不起书。
脑子那么好用,要是不读书可太浪费了。”
这个堂弟几个月的时间,带著两万人轻装简从深入辽境,居然能把大部分人都带回来。
这当然有耶律罗睺被自己拖在河北,导致辽境內很长一段时间无法统一调度的原因。
但是,曹化的军事天赋,也的確让曹倬高看一眼。
只可惜,曹化从小就不爱读书,偏好骑射习武、飞鹰走狗。
曹化有些尷尬,他甚至都分不清曹倬是不是在夸他。
到底是在夸他脑子好用,还是说他没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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