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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高听完若有所思,说:“怪不得这一次虽然没有找到中国超市,但觉得心情变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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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在南京签售遇到个姑娘,让我写了书里的一段话给她的前男友,那段话是这么写的:“愿你找到那个可以让你觉得温暖、可以陪你到世界尽头的人。”
因为我自己很喜欢这段话,以至于我到现在都还能记得姑娘的神情。
为了喜欢的人排队,就是想给他一个礼物,希望他会喜欢,但不奢望他会回来。
很久以前我不明白为什么,后来有点懂了。
这些都是执念。
之所以会变成执念,是因为原本真心想要做这件事,是因为原本那个人就陪在你身边,而你是真的觉得这些念头都会一一成真。
后来那个人离开了,打乱了你的生活,带走了你们所憧憬的未来,瞬间的空白让你无法适应,那些曾经想要一起做的事总是在深夜浮现在你脑海。
你知道,如果不把这些事情做完,你就总会觉得你跟他的故事没有真正结局。
就像包子,如果不把那些地方都走完,就总觉得那段故事还会有后续。
我们只有出走,只有把脑海中的执念实现了,才能坦然地对自己说一句:“原来我的身边真的不会再有你了。”
告别需要仪式感。
在时间把你的悲伤冲淡以后,你以为自己会忘记,却还是在某个街头想起曾经的你们。
终于想起曾经一起说好的事,终于下定决心让自己放弃。
终于不再试图联系,也不再手贱,可还是需要做一些事。
对了,包子的故事在某一年的圣诞节迎来了结局。
他风尘仆仆,穿山渡河,一个人走过本该是两个人去的地方;他拍了照片,写了明信片,却没有再寄出去。
那些照片被他放在陪着他旅行的包里,遗忘在路上,就像他曾经的故事,走着走着就放下了。
作死的人分两种,一种是不知道自己在作死,作着作着就死了;另一种是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没结果,但依旧在做。
我们总以为大多数作死的人都是第一种,其实大多数人都是第二种。
因为我还喜欢你,所以答应你的还是要做到。
因为我还喜欢你,所以一切的一切你都不必知道。
因为告别这件事,并不是要跟那个人去告别。
告别是失去后,跟自己的回忆告别。
不需要谁盛装出席,也不需要别人知道。
要告别的人不是你,而是当初的自己。
永远不要觉得作死的人没救,他们大多给自己画了底线,只是还没到。
等到了那个底线,心也就死透了,我也就不欠你什么了,更重要的是,我不再欠自己什么了。
就可以把你放在心底了。
然后,就可以告别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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