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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跟小手攀谈起来,知道了她的名字叫小手,还在上大学,因为很喜欢唱歌,就每天都来这里唱歌,顺带赚点外快。
过了一会儿,老高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背着一把吉他。
我当时整个人就惊呆了,心想,这不是我的吉他吗?
他哪儿来的我家钥匙?
我还没说话,他就冲到了小手面前,对她说:“刚才那首歌你有两个地方弹错了,应该是这样……”
然后两个人一起唱完了这首《不要说话》。
故事的走向居然是这样的,我在一旁目瞪口呆。
转念一想,那是我的吉他啊!
为什么每次这种浪漫剧情的男主角都不是我?就因为我唱歌难听吗?
想了想,实在不能忍,就一个人跑上楼抢了麦克风继续唱。
结果我被老林赶了出来……
等我下楼时,小手已经不唱了,人群也散了,只剩下老高和小手两人坐在地上聊天。
我心想,这不是绝好的机会吗?一个箭步冲过去抢走吉他准备唱歌。
结果我被他俩赶回了楼上……
后来在唐人街街头唱歌的人,变成了他们两个。
后来我的那把吉他被老高征用,再也没有回来过。
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看,要搭讪就得心要狠,面值要大,舍不得一百认识不了姑娘!
有时我也会去听他俩唱歌,很多时候都是老高在身后弹吉他,小手在前面唱。
我见过小手那种眼神,像猫看到了鱼,像看到了手机连上了满格Wi-Fi,像归家的乘客等到了末班车,像不会游泳的人在海里看到一艘船。
有一天,小手来找我,她听老高说我写过几篇文章,想让我帮她填几首词。
我问:“你要炫酷风格的,还是矫情风格的?”
小手说:“两种都要。”
我说:“前一种是这样的:后面的朋友跟我一起来,我们已经困了太久;左边的朋友跟我一起来,我们已经忍了太久;前面的朋友跟我一起来,何必又饿又累像条狗;右边的朋友跟我一起来,何必忍受屈服还住口。”
小手说:“……那矫情风格的呢?”
我说:“我以前写过一段,是这样的:我们路过多少风景,看过多少路标,多少故事藏在心底,多少言语无人倾听。
咖啡换了第几杯,身旁经过多少人;心里藏的那些歌,想唱给的人都是你。”
小手一拍桌子,说:“好!
就这个了!
你果然适合当矫情狗!”
但我没来得及给小手写完整首歌词。
后来老高家里出了变故,没能毕业就回了国。
我也问过他老家到底出了什么事,老高打死也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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