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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钱德拉去拜访哥哥,那么一般要不了十分钟,他们就会发生争执。
随便说一句什么,都会被认为是含沙射影。
要一杯茶,有可能引发一场关于孟山都公司和“大糖”
的辩论。
聊聊天气,有可能导致对京都议定书的伪善进行连篇累牍的指责。
就算一言不发也不行,因为普拉卡什会抓住这个机会,解释钱德拉的世界观为什么有高级殖民洗脑之嫌;为纠正钱德拉的谬误,他接着会出于手足之情,一口气说上几个小时,对钱德拉进行无情的再教育。
在钱德拉的父母死后,普拉卡什成了他最近的亲属,但他们的“争吵”
(珍妮的说法,钱德拉认为她这么措辞不公正)使所有拜访都成了痛苦、冗长乏味的事情。
普拉卡什的妻子莫诃尼(医生,说真的,她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减轻了这种痛苦,但在他拜访期间,她一般话很少,就那么看着,脸上的表情同情多于不以为然。
这一次,钱德拉希望拉达的在场能让普拉卡什显得比较有人情味一些,因为普拉卡什膝下无儿无女。
有拉达在场,普拉卡什也许就不会“怒发冲冠”
(他的头发已所剩无几),而是会吃冰激凌,讲笑话,参观动物园。
等到钱德拉抵达时,拉达已经在德里待了三个星期。
他原本计划下午到,但航班晚点,直到午夜后,他才抵达沙克德。
开门的是普拉卡什。
他穿着在礼节上不够得体的晚装(印度土布长衫,不合身的牛仔裤),手里端着一杯朗姆酒。
说来新鲜,他留了大胡子(十八个月前,在钱德拉上次见到他时,他还在炫耀他斯大林式的小胡子)。
不过,他依然精瘦,像个小青年。
即使暴饮暴食,他也从来都没胖过。
这也许是经久不息的怒火造成的。
“我给你带了一些威士忌。”
钱德拉说。
“好的。”
普拉卡什说。
那是他表示感谢的方式。
“莫诃尼在哪儿?”
“**。
她需要早起。”
普拉卡什拍了拍钱德拉的肩膀,“来呀。
你女儿在这儿。”
拉达坐在沙发上,穿着和普拉卡什一模一样。
她不仅手里也端了一杯朗姆酒,还夹了一根香烟,看上去很扎眼。
她在看放在她膝头的那本书,目不转睛。
就连钱德拉站在她面前、盯着她,也是如此。
但是,等到她抬起头来看时,他明白了。
那个他曾开车载着在芝加哥郊区转的女孩,那个后来佩戴狗项圈、听朋克摇滚乐的女孩,那个他唯一可以聊聊经济学、同事,有时候甚至自己妻子的女孩,不见了。
那双他十分熟悉的栗色大眼睛流露出一种舍我其谁的眼神,仿佛她的脑子里装的全是他根本理解不了的东西。
没错,拉达没成为一个瘾君子,也没有找到她的根。
她成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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