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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顺没有问,他一直遵从一个准则,不该问的不问。
“五百步卒,赐號陷阵营!”
刘备的声音稳稳噹噹:“从今日起,你便是陷阵营军侯。”
陷阵营。
这三个字落在厅中,程昱的眉峰微微一抬。
他是饱读诗书的人,自然明白“陷阵”
二字的含义。
陷阵,首见於春秋,建制於战国,常与先登並列,是最勇敢的作战部队。
《商君书》中,秦国就有专门的敢死队,也叫陷阵之士,专门承担攻坚任务。
陷阵之士,有进无退,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种宣告。
高顺的嘴唇动了动,他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声音极轻,却感觉与他极適配。
“陷阵营!”
他说抬起头:“谢主公赐名!”
刘备开怀大笑:“哈哈哈,好,好,好,今晚设宴,为伯顺接风!”
简雍率先从墙角站了起来,他走到高顺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伸出手,拍了拍高顺的肩膀。
那动作隨意得像是在拍一个认识多年的老友。
“高军侯,辽西的蚊子凶,叮一口能肿三天,晚上记得把帐子放严实。”
高顺怔了一瞬,隨即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臂。
辽西的蚊虫確实凶猛,他一路走来,手腕上已经被叮了好几个包。
“谢简先生提醒!”
他认真地说。
简雍咧嘴一笑,叼著草茎晃悠悠地走了出去。
程昱也站了起来,他没有像简雍那样拍高顺的肩膀,只是走过他身边时,停了半步。
“伯顺,你方才说的三步,不错,非常不错,昱记住了!”
他说完,便跟著简雍走了出去。
眾人纷纷对高顺表达了自己的善意,这让高顺严肃的面庞都缓和了几分。
院子里,暮色已浓。
老槐树的枝叶在夜风中簌簌作响,远处隱约传来巡夜士卒换岗的吆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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