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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并不远,只要穿过“颈部”
就能到了,可尽管如此,那感觉依然像是一次远征探险。
他与杨斯·霍尔德实在是没打过什么交道,他甚至怀疑杨斯见到他会不会认识,而他总不可能毫无理由地登门拜访。
他是不是应该坦白地告诉人家,有天晚上自己看到一个男孩朝岬角跑去了,想知道杨斯和玛莉亚对此知不知情呢?说不定他们也被盗了?
不,他不想把那孩子称为小偷,省得给他带来麻烦。
不管那男孩是谁,他的生活已经够不容易了。
再说,罗阿尔德也不敢想象该如何向那一对夫妇开口问关于孩子的事情。
或许他可以邀请他们参加酒馆的活动,然后再顺便问一句他们家有没有遭窃,不用提到那个孩子?不,那也行不通。
杨斯和玛莉亚对来主岛参加社交活动没有任何兴趣。
在这里的主人还是奥卢夫的时候,杨斯的确来过,但只是来帮罗阿尔德的这位叔叔修理一些小东西的,他从来没有在酒馆里坐下,更没有参加过“飞镖之夜”
、夏日派对、跨年午餐之类的,或是任何人们为了有借口穿着稍微正式一点的衣服来多喝两杯而弄出来的活动。
罗阿尔德甚至不确定杨斯·霍尔德喝不喝酒,再说他老早开始就已经不再关心自己的外表了。
他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借口才好去拜访他呢?
那只狗。
罗阿尔德曾经提过自己想养一条狗,却拿不定主意是否能为一只动物永远承担责任。
经常来酒馆看赌球的拉尔斯曾经对罗阿尔德说,欢迎去遛他那只猎犬。
拉尔斯患有痛风,走路很痛苦,而他的妻子从来哪儿也不去,还是个疯婆子。
能描述她脾气的最温和的词是:像吃了火药筒。
有一次邮差送一封催款信上门,被这女人扇了一巴掌之后,大家就开始管他们夫妇叫“拉尔斯和暴脾气”
。
人们知道她在农场的时候有酗酒的问题,但谁也没敢提起这件事,至少在拉尔斯面前不行。
那是一条德国硬毛指示猎犬。
这种狗看起来就像一位年长、高贵、蓄着胡子的绅士,尽管它只有五岁,脾气还和它的女主人一样暴躁。
它的名字叫艾达。
但长胡子的艾达长得非常可爱,而且强壮。
拉尔斯嘱咐罗阿尔德,千万别在走出柏油路之前给它松开绳子。
而罗阿尔德甚至都没能等到那个时刻——被艾达在路上拖着跑了十分钟后,他的肩膀都快要脱臼了。
快到“颈部”
的时候,他又仔细回想了一番自己的使命。
他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但去那里遛狗应该是没问题的吧……是这样吗?他发现他不知道这是不是算侵犯私人领地。
总不可能整片岬角都是霍尔德家的地盘吧?可是地界在哪里呢?有这么个地界存在吗?
罗阿尔德发现,在岛上,停滞不动的不仅仅是时间,还有物理边界。
岛上世界的物理边界,在海洋划定的边界内相当自由地流动。
一代又一代人以来,庄稼一直就那么在邻里之间平静地起起伏伏,土地的界碑主要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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