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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肯定是脑子喝酒喝坏掉了。
然后林霁初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穿书了。
穿进了那本他睡前随手翻过的烂尾耽美abo小说里,成了一个同名同姓的炮灰富二代beta。
原主是个标准的纨绔子弟,高傲得鼻子时常昂到天上去,还总仗着家里有钱到处惹事,在剧情前期就被主角狠狠打脸,最后家中破产,沦为整个圈里的笑柄。
林霁初读完原主的结局时,只是“啧”
了一声,心想这个beta也太惨了。
然后他就成了这个因为酗酒进医院的2b。
可见人不要老挑衅老天,
不然你啧一声,
老天都以为你说的是选择。
而出淤泥而涂抹全身就不一样了,说不定哪天老天看你浑身是泥,琢磨着扶烂泥上墙呢。
林霁初并没有继承原主遗志的意思。
他有钱了,也丝毫不敢忘本——结婚小本本的本。
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找个人结婚!
林霁初是个孤儿。
从小在福利院长大,虽然感谢国家吃穿不愁,但还是没拥有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
他不知道有父母是什么感觉,不知道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是什么感觉,也不太知道别人总说的老婆孩子热炕头什么感觉。
他因此渴望到了一种近乎病态的程度,
只要有人愿意跟他结婚,他就会立马穿上黑色猫猫头围裙,走进厨房烧个四菜一汤,晚上再亲自给伴侣洗澡,端水洗脚也可以。
顺便甩上自己存好的私房钱,然后无比恋爱脑地拱进伴侣怀里疯狂蹭蹭撒娇。
他做梦都在当家庭主夫。
所以穿书之后,他虽然顶着一个嚣张炮灰富二代的身份,却完全没有按照剧本走。
他一边勤勤恳恳地去原主的小公司,老老实实上班打卡攒钱。
一边四处张贴征婚小广告,力求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个愿意跟他结婚的倒霉蛋。
结果还没等他找到对象,就又出了一场车祸。
光荣的一个月进了两次医院!
那天他正常开车去公司,迎面撞上一辆逆行的小轿车,成功在23的年纪玩上了3岁的时候,投两个币可以玩一次的碰碰车。
他当场昏迷,被送进医院,醒来之后就开始断断续续地发烧,烧了整整三天都没退干净,所有医生束手无措,不敢接他这个病人。
林家急得团团转,心想着医生怎么还都是回避型人格,直接大手一挥,动用了热暴力型钞能力
给他安排了本地最贵的病房和最顶尖的专家会诊。
然后他就被转到了这间诊室,见到了面前这位看起来很牛的帅医生。
医生见他神游,喊道:
“先生!
林先生,现在我要给你讲解您的报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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