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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悖论与反讽
布鲁克斯主张文学批评只应当关心作品本身,在他看来,文学作品应当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对于一件成功的作品来说,形式和内容是不可分的。
同俄国形式主义者相似,他把内容依附于形式,认为“形式就是意义”
[4]。
作品的形式关系包含了逻辑关系,又超出了逻辑关系。
从总体上说,文学最终是隐喻的、象征的。
显然,他对文学作品的关注最主要的还是对作品形式的关注。
而对形式的关注又主要体现在运用语义学方法对作品语言、结构进行分析研究。
他首先对文学作品语言中的悖论和反讽进行细致分析。
悖论是修辞学中的一种修辞格,指的是表面上荒谬而实际上真实的陈述。
然而正是这样一种悖论语言成了布鲁克斯心目中理想的诗歌语言:“悖论正合诗歌的用途,并且是诗歌不可避免的语言。
科学家的真理要求其语言清除悖论的一切痕迹;很明显,诗人要表达的真理只能用悖论语言。”
[5]布鲁克斯进一步把悖论的使用范围从语言扩展到结构,把它作为诗歌区别于其他文体的一个基本特征。
诗人在创作中,有意对语言加以违反常规的使用,用暴力扭曲词语的原意使之变形,并把在逻辑上不相干的甚至对立的词语联结在一起,使之相互作用、相互碰撞,在结构安排上也是如此。
诗意正是在这种相互碰撞、不协调中产生。
布鲁克斯还用“细读法”
具体分析了华兹华斯的《西敏寺桥上作》和多恩的《圣谥》这两首英国文学史上的名诗,用具体作品作为例证来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观点。
他指出,华兹华斯的诗风朴实无华,然而他的诗作也依然离不开悖论。
例如《西敏寺桥上作》这首十四行诗,诗中几乎没有任何逼真的描写,只是把细节杂乱地堆在一起,总的来说只有一些平淡无奇的词语和用滥了的比喻。
可是为什么仍被人们看作是一篇佳作,具有强大的力量呢?在布鲁克斯看来,原因就在于引发了这首诗的悖论情景。
伦敦城本来是动**不安而又肮脏的,可是诗人在晨光熹微中看到了它的沉睡、它的庄严、它的美,这是一种悖论式的情景,这种悖论的特征是“奇异”
。
华兹华斯使读者看到平常之物的不平常,散文式的事物实际上充满了诗意。
布鲁克斯还分析了玄学派诗人多恩的《圣谥》,指出贯穿这首诗的基本比喻就是一个悖论,因为多恩把世俗认为是非圣洁的爱情当作神圣的爱来描写。
布鲁克斯认为,一位诗人如果想要把《圣谥》所要表达的内容描写出来,那么他只有使用悖论这一手法。
悖论就是诗歌语言和结构的各种平面在不断地倾倒,产生种种重叠、差异和矛盾。
而这正是玄学派诗人运用得炉火纯青的,因此,在布鲁克斯的心目中,玄学派诗乃是英语诗的最高峰。
布鲁克斯也十分重视反讽。
反讽表示的是所说的话与所要表示的意思恰恰相反。
他认为,在文学作品中,反讽是由于语词受到语境的压力造成意义扭转而形成的所言与所指之间的对立的语言现象。
这也是诗歌语言与科学术语的一个根本区别。
因为科学术语是不会在语境的压力下改变意义的。
但诗歌语言则是多义的,诗人使用的词包蕴各种意义,它是具有潜在意义能力的词,即是意义的网络。
反讽也就鲜明地表现出诗歌语言的这一特征,反讽是语境对于一个陈述语的明显歪曲,作为对语境压力的承认,它存在于所有时代、所有种类的诗歌中。
反讽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地位,一方面是由诗的“本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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