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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迈耶的音乐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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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纳德·迈耶(LeonardMeyer,1918—2007年)是美国音乐学家,芝加哥大学音乐教授。
他把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用于分析听觉艺术,并融合了信息论美学的某些基本观点来分析音乐作品,进一步推进了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发展。
他的代表作是《音乐中的情感与意义》(1956年),此外还著有《音乐中的意义和信息论》(1957年)、《关于音乐中的价值和伟大的一些评论》(1959年)、《音乐,艺术与观念》(1967年)、《音乐之解释:论文和研究集》(1973年)等。
如果说,阿恩海姆主要是以视觉艺术为对象阐述了一系列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理论的话,那么迈耶则以听觉艺术为对象,进一步扩展了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范围,深化了该派美学。
一音乐也是格式塔
迈耶首先认为,音乐事件也和视觉艺术中的种种对象一样,是一个格式塔,它们是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而存在的。
他指出,音乐事件是一个整体事件,它们只有“在最低的构造水平上才存在。
它们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更大的整体的部分而已。
这就是说,音乐的可能发生的结果是一个按规律构造起来生动的统一体,它被我们称为主旋律的一部分……这些更大的统一体,它们是较高的构造水平上的结果,但是现在是更大的音乐片断或语言学的段落或诗的一节的部分。
依此推之,它们又是整个音乐作品或整个文学作品的一部分”
。
[1]在这段话中,迈耶清楚地表述了这样几个思想:第一,音乐事件是一个生动的统一体,它的构成是有规律可循的;第二,作为一个统一体的音乐事件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作为一个更大的整体的部分而存在的;第三,各种音乐事件在构造水平上有高低之分,一般说来,音乐事件的更大一些的统一体具有较高的构造水平。
显然,迈耶的这些看法的立足点是格式塔心理学的有机整体思想。
格式塔心理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认为整体并不等于部分之和,整体先于部分,并决定了各部分的性质和意义。
迈耶把这一基本原则运用到音乐美学之中,指出:“一段音乐要比乐谱上的音符包含了更多的内容。
它是这一系列音符在(现实的)声音和想象的声音中的特殊实现。”
[2]也就是说,当乐谱上的音符在现实中或想象中得到具体化,实现为一支完整的乐曲的时候,这乐曲就不再是一个个音符的简单组合,而是统一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包含了一些新的创造。
正因为这样,所以当我们重复倾听一首乐曲时,就会获得一种新的审美享受,用迈耶的话来说就是:演奏家演奏音乐时都有一定的方式和时间,这都是音乐事件的实现。
“因此,一段音乐的每一次演奏都是一种独一无二的艺术再创造,就此而言,每次演奏都包含了一种新的信息。
正是通过创造新的信息,所以演奏家才使我们对于同一首乐曲百听不厌。”
[3]
其次,在迈耶看来,欣赏音乐也应当用格式塔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加以指导。
首先,我们所欣赏的音乐是一个格式塔。
“理解音乐不仅仅是感受不同的乐音。
音乐以它们形成种种曲调(音乐事件)的方式包含了乐音之间的相互关系。
而且,较小的曲调之间相互联结,在更高的结构水平上构成了更大的曲调系列。
而这些反过来又同时影响了在较低结构水平和较高结构水平上的曲调的进一步发展。”
[4]只有把一首乐曲当作一个包含了各种结构水平的有机整体来看待,我们才能有效地欣赏它。
欣赏者对于同一首乐曲可以百听不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乐曲内在结构的复杂性以及欣赏过程的复杂性。
欣赏音乐是“包含了理解、知识以及记忆的敏感性的复杂艺术,所以,一音乐事件的许多内容在第一次欣赏时往往会被遗漏”
。
[5]正因为这样,对同一首乐曲的每一次欣赏都会不断发现该乐曲的新的内容。
同时,由于对该乐曲的复杂性和丰富性越来越有所理解,从而也就越来越能把该乐曲作为—个整体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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