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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相濡的孤独才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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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遍看《爱情与夏天》时,认为这是一部散文小说,里面有太多描述生活状态的段落,像蔓生的野草一样,覆盖了主情节线,诸如女主角怎样捡鸡蛋、换车轮、给地板上蜡。
我把它肤浅地理解成小资小说里的那种类似于情趣的东西了。
读到第二遍才明白,书里用那么细致的笔法,不厌其烦地写生活琐事,是必要的。
非要如此荒芜、乏味的生活和内心,才能让女主角在那么一个低燃点的情况下爱上一个并非很亮眼的男主角。
男人、女人和爱情都不是主角,荒漠的生活和无法相濡的孤独,才是。
日光之下无新事。
不厌其烦地描述着单调的劳作,那日日重复的乏味动作,这正是该小说的好处,否则,它就是《廊桥遗梦》了。
试想,如果它轻生活而凸显爱情,把喂鸡、赶羊、修轮胎置换成田园风光,把做饭、算账都处理成小资电影画面,把男女主角对话优雅化,那它就是院线爱情大片。
感人的作品,不是打磨光滑的浪漫情节外壳,而是人心的斑驳。
私以为,通俗爱情小说和严肃小说的区别,不在于前者是虚假的安慰而后者揭穿人世的黑暗,而是在前者之中,爱情先行于生活,生活是个背景。
而后者则相反。
这个排序,和情节、因果一样,是小说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说的逻辑,不是审美逻辑,不是思辨逻辑,而是事实逻辑。
它不见得正确,但必须是对的。
就是说,爱情是由特定环境中的人,互相撞击后的化学反应。
什么样的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就会生出什么样的爱情。
虚构作品的真实感,得自做平情境公式。
女主角生长在修道院,她是个弃婴,名字和生日都是修女们给她的。
她从未成为任何人的注意力中心,也没有过度凸显自身存在感和搏出一片新天地的欲望。
一切皆是顺势而为,她从修道院中,被选入某鳏夫家里做了女佣,也在修女们的劝说下,接受了对方的求婚。
她除了邮差和神父以外都没见过男人,对爱情是什么毫无认知——因为缺乏生活经验,没有社交,她把每天和老公谈论割野草和换车轮,就当成情感生活了。
在一个极其封闭的环境中,人的情绪能量流动是很缓慢的,代谢也是。
死水中的小小涟漪就是惊涛骇浪,之后,是一生的暗礁丛生的爱情海。
这个老公迟钝得令人发指,妻子爱上男主角后神思游移,他认为是:“因为那天的鸡蛋收得不够多,让她失望。”
偏远的爱尔兰小镇,她能看见的,就是破败的小店,几十年不变的街坊,告解时的神父,深山里与鸡羊为伴的日子,一周一次的进城。
永远如此,从生到死一条笔直望到底的道路——这不是一个都市爱情故事,职场交际活跃、被频繁情事刺激得痛阈爱阈都高的现代男女,不会因为在街坊的葬礼上,远远看到一个略有艺术气质的异性就大幅动情,这只能是个小镇故事。
男人既不是帅哥,也未见有什么性格亮点,甚至没有漂亮的言辞。
只不过,他是一个有体温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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