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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儿也不晓得它真实的年龄,至少也有十二三岁吧?他随便一说。
可活了十年以上的狗,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说,长毛已经相当于六七十岁的老人年纪,风烛残年,青春不再。
既看不出当年擒恶狼上电影的神采,也看不出整个林业局的狗,一见它就耷拉尾巴五体投地的威风。
现在这条老态龙钟的狗,只是那厚如氆氇的皮毛,那身似牛犊的个头,还是令人敬畏三分。
贵州水城在火车未通之前,偏僻闭塞,当地人,尤其是四乡八区的苗族老乡,从来没见过如此庞然大物的狗,还有专门跑来参观的。
也许是老狗的缘故,也许是我认为的那种悲哀的缘故,不但跟狗不合群,跟人也爱搭不理。
不过,对工班的一干人,还合得来。
头儿说,它特恋主,它特恋窝。
记得我第一次到装卸班的工棚,卧在门口打瞌睡的它,像任何一个机关传达室把门的人那样,打量了我一眼。
精神有点萎靡,不那么振作,我没放在心上。
工地的狗很多,基本分为两类,很好区别。
工人养的,都是工程队修森林铁路时收养下来,后来带到三线工地,一律长毛,黑白黄褐,什么颜色的毛皮都有,但谁的毛也比不上这头狗王的长。
老乡养的,都是体型较小的短毛狗,清一色的深色皮毛。
工程队的狗,从来不对职工和家属汪汪,只是跟老乡,和老乡拉车运货的马,和尾随着老乡车前车后跑的狗,过不去。
只要进入工程队大院,工人养的狗,绝对狗仗人势,成群结队,追着撵着,叫个不停,咬个没完,这是那个没有电视机,只有样板戏的年代里,工人们在荒山秃岭里,最开心的文娱活动。
不过,当这些长毛狗,一旦落单,被短毛狗团团围住的时候,那遍体鳞伤的结局就在所难免。
狗的世界,其实,与人的世界,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欺软怕硬,弱肉强食,这条被咬得鼻青脸肿,毛碎皮裂的狗,夹着尾巴逃回来,命运没准更惨,说不定很快就会成为一顿大餐。
工人杀狗,奇快无比,将狗头按在水盆里,几分钟后就可以开剥,说这样闷死的狗,血不散而肉香。
而喝狗肉汤,怎么能少了酒?只要打开酒瓶,朝茶缸子里咕嘟咕嘟地倒,就瞒不了我们那位头儿。
这家伙有特异功能,五百米方圆内,他会找到这瓶酒和这盆狗肉汤。
他一去,就有莫合烟味。
有莫合烟味,就有长毛。
我打听过头儿,“长毛吃不吃你扔给它的狗骨头?”
他回答,“它为什么不吃?凭什么不吃?只要肚子饿极了,人还要吃人呢!”
虽然,狗吃狗,是直接的,人吃人,是间接的,小异而大同,但也按他的逻辑推断,确实也应该理直气壮的。
尽管它喉咙里开始发出吼声,站在工棚门口的我,倒没有在乎,按照工地狗的特性,该不会咬我,更不会要我填会客单。
不过,它还是挡住我的去路,还歪头琢磨了一会,看看该从哪儿对我下嘴,然后,它咬住我的鞋。
比较斯文,没有把我当做兴安岭的狼。
它的嘴真大,不费事吞进我整只脚。
这时,留着小胡子,抽着莫合烟的头儿踱出来,我们已经在队长那里打过照面,他掰开它的嘴,把我的脚释放出来。
然后,把我介绍给长毛,“他是我们班新来的伙计。”
“听得懂?”
我问。
“你再把脚伸给它,看它咬不咬?”
它嘴里的哈喇子已经滴了我一鞋,我也不想再试,它站起来,既不理我,也不理他,进工棚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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