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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故去的前辈作家,也就不去理论了。
当下健在的写畅销书的同行,那种令读者付之阙如的空虚感依旧。
要是说他们笨,显然是不准确的,这世界上别人玩的文学花样,俺们还有没玩过的吗?要是说他们懒,显然也是不准确的,这世界上可有另外一个国家,年产数百部长篇小说,数千部中篇小说,数万篇短篇小说的吗?只有一种可能,他们太快活了,过着神仙似的日子,用下体写作或者写下体,是不会想到死亡这个概念的。
因此,在《红楼梦》中,第十三回:“如今从梦中听见说秦氏死了,连忙翻身爬起来,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的,不觉的‘哇’的一声,直喷出一口血来”
的细节;第七十八回那魂牵梦萦,情真意切,浮想联翩,洋洋洒洒的《芙蓉女儿诔》;和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
,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
的那种反传统的触目惊心的死亡写法,在白话文运动八十多年以后,中国新旧两代文人,还没有写出来能超过曹雪芹和高鹗有关死亡的精彩篇章。
当然,也应该看到,中国人对死亡,是讳避的,因为想到的,马上是地狱、是罪孽、是祸祟、是天惩;西方人对死亡,是敬畏的,认为死是庄严的、神圣的,是上帝的宠召,死者的尊严是不容亵渎的。
这种本质上的不同,理念上的差异,反映在中国的文学史上,以死亡为题旨的创作,从来不是很主要的部分。
中国的旧时文人,在孔子“不知生,焉知死”
的指导思想下,在小农意识的极端现实主义支配下,在小市民的市侩主义的庸俗氛围中,在将大团圆视之为农耕社会最高境界的写作原则下,死亡这个命题,不是一笔带过,就是略而不提。
于是,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红楼梦》如果不是唯一,也是少有的直面死亡的不朽著作,表现了曹雪芹那种大师的胆识、才情、创造力,和对生活的真诚。
尤其高鹗,差不多被所有奉脂砚斋为宗祖的红学家唾弃,并斥之为“狗尾续貂”
的“可恶”
之人。
但如果没有他在上述第九十七回、第九十八回中所坚持的悖背中国人阅读习惯,反其道而行之,让林黛玉一定死在薛宝钗出阁的那刻,将小说推向**,那么小说将达不到无可置疑的不朽。
这就不能简单归之为高鹗的勇气和胆识,而是他绝不弱于曹雪芹的睿智才华的超人表现。
如果曹雪芹地下有知,会向兰墅先生脱帽致敬的。
古典文学的四大名著,《三国演义》中的孔明之死、关羽之死、刘备之死,也是写得相当出色的,同样为不可多得的文学精品。
但是,那部“七实三虚”
历史小说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历史本身所提供的丰富资源所决定的。
孔明、关羽、刘备的死亡,是史实的必然推演,并非主观的完全虚构,虚和实,有所遵循和无所凭依,对于作者的想象力、创造力,其能量负荷是有着很大不同的。
曹雪芹在构思这个大家族瓦解过程的长篇小说时,势所必然的死亡,也就是那些妙龄女子的香消玉殒,是作为他这部作品的故事中轴。
落笔之初,开宗明义,他即清清楚楚地表白了: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我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
编述一集,以告天下,知我之负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因此,他“茅椽蓬牖,瓦灶绳床”
,守着贫穷,用生命来写作的动力,正是这些美丽女子的悲剧死亡,是他无法任其泯灭的。
而我相信,这三个女子,秦可卿、晴雯、林黛玉,所以是这个故事轴线上的重中之重,因为,恰好代表着一个男人的性的启蒙期,情的萌芽期,爱的发生期,即相继而至的青春阶段全过程。
可想而知,她们的死亡,是如何牵动着作者的心,也就必然成为书中的精彩篇章。
在《红楼梦》中,最深刻,最感人,也最是构成这部著作不朽者,莫过于晴雯和黛玉的美丽死亡了。
晴雯之死,从第五十一回“胡庸医乱用虎狼药”
起,到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
,到第五十三回晴雯驱逐坠儿,时为冬天,第七十三回晴雯生计,让宝玉装病,应该是转过年的秋末。
接下来的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
,至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至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
,一步一步使这个在某种程度上是林黛玉影子的美少女,死不甘心地走向生命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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