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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月,在沙滩的北大红楼门前,组织一次盛大的签名售书活动,可惜那时中国还没有电视,不过,鼓号队敲敲打打,镁光灯啪啪作亮,还是可以做到。
于是,购书者慷慨解囊,过路人驻足观看。
到了下午,晚报就有了“读者太多,挤破了门,签名太多,手脱了臼”
之类的报导,对广大市民层发出第三波群众攻势。
不要相隔得太久,第四个月,作者或出版商就得出来发表声明,书被盗版(下面带三个惊叹号)。
反正放心好了,不会有一个盗版者跳出来反驳,本人绝无盗你版的念头。
但是,捉准了这个弱点,无妨做出“贼咬一口,入骨三分”
的痛苦状,你越说自己被盗版的无奈无诉无可奈何,也就等于向世人宣示,我的作品是如何地受欢迎。
这第四波借道灭虢的宣传攻势,应该说是最厉害的杀手锏。
趁热打铁,第五个月,设法与翻译家联系,尽量套磁,拜托他们将自己作品推向国外。
当然不会是80年代颇受作家欢迎的杨宪益、戴乃迭夫妇了,20年代他们仍在求学阶段,一时间指不上。
但耆宿如辜鸿铭,新秀如罗家伦,洋派如林语堂,通才如梁实秋,都是刮刮叫的精通数国外语的天才。
何不磨破嘴皮,踏穿门槛,登堂入室,亲热无比呢!
至于用完了人家以后,再不理会也不迟的。
…… ……
严格地说,上述的种种包装手段、是最起码的、最小儿科的,简直不足挂齿的炒作行径。
这些年来,一些很一般的作品,不照样弄到地动山摇的程度;如果今人当真写出来一部类似《阿Q正传》的划时代作品,落入一位炒家手里,要不闹出七级地震那样大动静,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坚信“文章得失不由天”
的鲁迅先生,看来,亏大了。
不过,话说回来,当年他也真的这样热衷于炒作的话,怕也不是能在历史上留存下来、经得起折腾的大师了。
所以,他若健在,我想他也许要修改1936年9月20日一篇题名《死》文章中所立下的遗嘱。
说不定会对“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的第五条,补充一点,“尤其不可去做炒作起来的文学家或美术家”
。
因为,事实也证明着,凡炒作自己到了不可开交的当代文人,最后,除了落一个“万人嫌”
的骂名以外,还能剩下什么呢?
21世纪到了,如果能够把上个世纪文学界的优秀传统、良好风气、革新精神、求实态度,带到2000年开始的新世纪去,而把那些一说起来就皱眉头的不雅、不洁、不妥、不像话的一切,都留在即将过去的旧世纪,让其成为历史,倒是个挺不错的主意。
但是,有这个可能吗?谁知道。
不过,说真的,“文章得失不由天”
,读鲁迅这句箴言,至少能多一点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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