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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重庆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形成了一个模糊而浪漫的剪影。
我童年和少年时代记忆真切而深刻的,是北京的生活。
从1950年到1959年,我8岁到17岁。
那时父亲在北京的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他去农村参加了一年土改,后来又常出差,再后来他不大出差,但除了星期天和节假日,他都是早出晚归,并且我的哥哥姐姐们或本来就已在外地,或也陆续地离家独立生活,家里,平时就我和母亲两人。
回忆那十年的生活,母亲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我的哺育,都是非同寻常的。
物质上,母亲自己极不重视穿着,对我亦然,反正有得穿,不至于太糟糕,冬天不至于冻着也就行了。
用的,如家具,跟领导们比,实在是太粗陋。
但在吃上,那可就非同小可了,母亲做得一手极地道的四川菜,且不说她能独自做出一桌宴席,令父亲的朋友们——都是些见过大世面、吃过高级宴席的人——交口称誉,就是她平日不停歇地轮番制作的四川腊肠、腊肉、卤肉、泡菜、水豆豉、赖汤元、肉粽子、皮蛋、咸蛋、醪糟、肉松、白斩鸡、樟茶鸭、扣肉、米粉肉……等“常备菜”
,那色、香、味也是无可挑剔,绝对引人垂涎三尺的。
而我在那十年里,天天所吃的,都是母亲制作的这类美味佳肴。
母亲总是让我“嘿起吃”
(四川话,意即放开胃吃个够)。
父亲单位远,中午不能回来吃,晚上也并不都回来吃,所以平时母亲简直就是为我一个人在厨房里外不惮烦地制作美味。
有了解我家这一情况的人,老早就对我发出过警告你:“将来离开了家,看你怎么吃得惯啊!”
但我那时懵懵懂懂,并不曾去设想过“将来”
。
生活也许能就那么延续下去吧?“妈!
我想吃豆瓣鱼!
想喝腊肉豆瓣酸菜汤!”
于是,我坐到晚餐桌前,便必然会有这两样“也不过是家常菜”
的美味……那时我恍惚觉得这在我属于天经地义。
附带说一句,与此相对应的,是母亲几乎不给我买糖果之类的零食,我自己要钱买零食,她也是很舍不得给的。
偶尔看见我吃果丹皮、红果条、关东糖……之类的零食,她虽不至于没收,却总是要数落我一顿。
母亲坚信,一个人只要吃好三顿正经饭,便可健康长寿,并且那话里话外,似乎还传递着这样的信念:人只有吃“正经饭”
才行得正,吃零嘴意味着道德开始滑落——当然很多年后,我才能将所意会到的,整理为这样的文句。
母亲在“饲养”
我饭食上如此,令邻居们吃惊,被一致地指认为是对我的“娇惯”
和“溺爱”
。
但跟着还有令邻居们吃惊的事。
那时我们住在北京东城一条胡同的机关大院里,我家厨房里飘出的气味,以及母亲经常在厨房外晾晒自制腊肠,等等形迹,固然很容易引起人们注意,而各家的邮件,特别是所订的报刊,都需要从传达室过,如果成为一个邮件大户,当然就更难逃脱人们的关注与议论。
令邻居们大为惊讶的是,所订报刊最多的,是我家——如果那都是我父亲订的,当然也不稀奇,但我父亲其实只订了一份《人民日报》,其余的竟都是我订的。
上小学和初中时,是《儿童时代》、《少年文艺》、《连环画报》、《新少年报》、《中学生》、《知识就是力量》……上高中时,则是《文艺学习》、《人民文学》、《文艺报》、《新观察》、《译文》、《大众电影》、《戏剧报》……乃至于《收获》与《读书》。
那样多的报刊,是要花很大一笔钱的,就有邻居大妈不解地问我母亲:“你怎么那么舍得一个么儿子花这么多钱啊!
你看你,自己穿得这么破旧,家里连套沙发椅也不置!”
母亲回答得很坦然:“他喜欢啊!
这个爱好,尽着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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