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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个层次上,宝物常常表现为在中国农村广大地区,特别是农村中的普通物件。
例如,瓜田里的瓜,竹林里的竹子,甚至是老农的一个破尿壶之类,但没有它们便不能去获得第二个层次更贵重的宝物。
对于识宝者来说,得到第一个层次的宝物只是一种手段,他的真正目的是借助于它而去得到第二个层次的宝物。
这个以宝取宝的情节是在唐以后一般识宝、觅宝传说中,就已经较多出现了的。
……”
[8]因此,“药兽”
形象也当属于多种信仰崇拜的一个具体化、世俗化。
对此,《述异记》卷下的传闻提供了辨识采药的空间场所:“太原神釜冈中,有神农尝药之鼎存焉。
成阳山中,有神农鞭药处,一名神农原,亦名药草山。
山上紫阳观,世传神农在此辨草药,中有千年龙脑。”
将神农能辨百草传说,演绎为“药兽”
辨百草,而“药兽”
有辨别药草功能,似乎更贴近人们的生活经验,也更符合生态运行逻辑。
这表明后人更多关注生态伦理规范,似乎已在试图消除社会政治力量对种群功能的篡改,以期恢复生态循环的本然状态。
而西晋张华《博物志》卷三也注意到某种蛇的习性及其与人类关系:“蝮蛇秋月毒盛,无所蜇螫,啮草木以泄其气,草木即死。
人樵采,设为草木所伤刺者亦杀人,毒治于蝮啮,谓之蛇迹也。”
早自神农氏作为“文化英雄”
的突出业绩,即被附会为“尝百草”
的艰辛体验。
《淮南子·修务训》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一日而遇七十毒。”
仙界观念与不死的理想,使人们更加关注神草的药用功能。
张华《博物志》卷一亦载:“神宫在高石沼中,有神人,多麒麟,其芝神草有英泉,饮之,服三百岁乃觉,不死。
去瑯琊四万五千里。
三珠树生赤水之上。”
而且,人们的思路不仅关心药效,还注意到某些奇特的药草具有其他功效,《绀珠集》卷八引《拾遗记》称:“东海有岛曰‘龙驹川’,穆天子养八骏处。
岛中有草名龙刍,马食之,日行千里。
语曰:‘一秣龙刍化龙驹。
’”
博识草药故事,属于博物母题同生态价值需要的结合体。
唐初史传文学也对此有所贡献,神奇植物的生态传说被编织到“流话语”
对帝王的神化打造事业中,说刘宋时,武帝刘裕小字寄奴,微时贫穷,后伐荻新洲:
见大蛇长数丈,射之,伤。
明日复至洲里,闻有杵臼声,往觇之,见童子数人皆青衣,于榛中捣药。
问其故,答曰:“我王为刘寄奴所射,合散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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