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各堂生员,在学读书,务要明体适用,以须仕进。
宜各遵承师训,循规蹈矩,凡出入起居,升堂会馔,毋得有犯学规。
违者痛治。
各堂生员每日诵受书史并须在师前立听讲解。
其有疑问,必须跪听,毋得傲慢,有乖礼法。
绝对禁止学生对人对事的批评和团结组织,甚至班与班之间也禁止来往:
今后诸生毋得到于别堂,往来相引,议论他人长短,因而交结为非。
违者从绳愆厅纠察,严加治罪。
有等无志之徒,往往不行求师问道,专务结党恃顽,故言饮食污恶。
切详此等之徒,果系何人之子?其所造饮食,千百人所用皆善,独尔以为不善,果君子欤?小人欤?是后必有此生事者,具实奏闻,令法司枷镣,禁锢终身,在学役使,以供生徒。
生员往来议论,就难免对学校设施、对政治良窳有意见、有结论,就难免不发生学潮,针对的办法是隔离和孤立。
至于结党,发生组织力量,就无法管束和训导了,非严办不可。
在太祖朝严刑重法,大量屠杀的恐怖空气中,监生不能也不敢提出原则性的反抗,只好从生活不满的方面来发泄,因之,故言饮食污恶,对饥饿的抗议就成为学潮的主题了。
抗议饥饿的行动,如不是集体提出,学规另有专条:“生员毋得擅入厨房,议论饮食美恶,及鞭挞膳夫。
违者笞五十,发回原籍,亲身当差。”
这和枷镣禁锢终身役使的处分,轻重相去是极大的。
此外禁例,如不许穿常人衣服;有事先于本堂教官处禀之,毋得径行烦紊;凡遇出入,务要有出恭入敬牌;以及无病称病,出外游**,会食喧哗,点问(名)不到,不许燕安怠惰,解衣脱巾,喧哗嘻笑。
号房不许私借他人住坐,不许作秽,不许酣歌夜饮等二十七条,下文都是“违者痛决!”
最最严重的一款是:
在学生员,当以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本,必先隆师亲友,养成忠厚之心,以为他日之用。
敢有毁辱师长及生事告讦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
(《南廱志》卷九《学规本末》)
明太祖寄托培养官僚的全部责任于国子监,这一条款就是授权国子监教官,用刑法清除所有不服从、不听调度的反抗分子。
毁辱师长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无论是语言、行动、思想、文字上的不同意,以至批评,都可任意解释。
被周纳的犯人是不能也不许可有辩解的机会的。
至于生事告讦,更可随便运用,凡是不遵从学规的,不满意现状的,要求对某方面教学或生活有所改进的,都可以用生事告讦的罪状片面判决之,执行之。
国子监第一任祭酒宋讷是这条学规的制定人,明初人说他办学极意严酷,以求符合明太祖的规训。
在他的任内,监生走投无路,经常有人被强制饿死[这也是有学规的依据的,洪武十五年(1382)第二次增订学规:师生如有病患,不能行履者,许令膳夫供送。
若无病不行随众会食者,不与当日饮食],以至自缢死。
他连死尸也不肯放过,一定要当面验明,才许棺殓(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立传多存大体条》引叶子奇《草木子》,按坊本《草木子》无此条)。
后来他的儿子宋复祖继任司业,也学他父亲“诫诸生守讷学规,违者罪至死”
(《明史》卷一三七《宋讷传》)。
学录金文徵反对宋讷的过分残暴,想法子救学生,向明太祖提出控诉:“祭酒办学太严,监生饿死了不少人。”
太祖不理会,说是祭酒只管大纲,监生饿死,罪坐亲教之师,和祭酒无干。
文徵又设法和同乡吏部尚书余(左火右气)商量,由吏部出文书令宋讷以年老退休[洪武十八年(1385)宋讷七十五岁,已经过了法令规定该致仕的年龄了]。
不料宋讷在辞别皇帝时,说出并非真心要辞官,太祖大怒,追问原因,立刻把余(左火右气)、金文徵和学录田子真、何操、学正陈潜夫都杀了,还把罪状出榜在国子监前面,也写在《大诰》里头。
这次反迫害的学潮,在一场屠杀后被压平,从此再也没有人敢替饿死缢死的学生说话了(《南廱志》卷一《事纪》,卷一〇《谟训考》,《明史·宋讷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