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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就对我守口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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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以它的毫无心机的粗劣样子吸引了我。
名字粗劣,书脊上死眉瞪眼地印着“爱与恨”
三个字;装帧粗劣,封面是托尔斯泰和太太的合影,像是显影液搁多了又没搅拌好,郁郁的暮色里是两张郁郁的老脸。
托尔斯泰穿得像个农人:粗布袍子,腰间系条粗绳子,脚下穿毡鞋,紧蹙的眉下,那双著名的狼眼森森地直视前方,发出幽蓝的光。
这曾经是一对神仙伴侣,也是一对旷世怨偶。
在托尔斯泰庄园,那个连油灯都没有的蛮荒农庄里,这个照片里的女人,当时还是个绿鬓朱颜的初婚少妇。
每晚当家人全睡下后,补缀好全家的换季衣服,她用纤白的手指写工整的花体字,一边把她爱的那个男人白天写下的字迹、飞舞的天书誊抄下来,一边为书中的情节走向和人物的离合流泪,那本书叫作《战争与和平》,它的手稿有3000页,而她,整整抄了7遍,也就是21000页。
我试着为托尔斯泰换个太太,比如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老婆换给他,可能托尔斯泰就成不了后来的托尔斯泰。
一、老陀的老婆体质孱弱,不可能夜夜为老陀在油灯下疾书,此外还要在几乎没有外援的情况下,生养13个孩子,照顾一个大农庄、一个农民子弟学校、无数的托尔斯泰信徒。
二、老陀老婆的脑力,绝不能与托尔斯泰匹配,而后者需要的不仅是个信息收集板,他还需要交流的快感。
三、神经强度。
很久以前我说过,老托是个严重的分裂症患者,当然,这是天才的高发病,它可能也成就了他的小说事业,这样的人很容易把自己代入角色思考。
可是,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是非常困难的。
真的,这两个人无论脑力、体力,还是情感模式,都太匹配了。
也正因为此,才能找到对方的痛点,彼此摧残。
突然想起阿赫玛托娃看完《安娜·卡列尼娜》后说的话:“托尔斯泰根本就不喜欢这个女人,至多只是同情,因为她是个婊子。”
我觉得阿赫玛托娃真是聪明绝顶,在老托的多重自我里,至少有一重是对女人有敌意的、不信任的。
一直到34岁遇见太太之前,他都过着非常**堕落的生活,在高加索和哥萨克人混居的那两年,他就像所有的俄罗斯军官一样,夜夜喝酒、赌博、嫖妓,还染了梅毒,并且和他爸爸的一个女奴有了私生子。
老托从向托太太求婚到结婚,之间只给了对方一个星期的准备时间,他是怕自己动摇。
他太知道自己的摇摆不定。
而且这一个星期里,他强迫对方看完他青年时的日记——记录了他全部堕落生活的日记。
老托是个自省机制极度发达的人,一般人的自省力如果是100万像素,那老托至少有400万。
然而高度清晰、直白的诚实,它引发的一定是良性后果吗?对一个只有18岁、在一个封闭家庭中长大、对男人的经验是一片空白、对爱情还怀抱玫瑰色梦想的少女而言,这种真实又何尝不是一种残忍?
果然,这个少女几乎给他逼疯,当她流着泪看完丈夫的堕落日记后,她甚至还看到了日记里的女主角——那个女奴,带着她的儿子(和老托的私生子),常常来农庄里干活,这个少女在日记里写,“那阵子我见到枪就两眼发光,我一直想杀了他们”
。
而老托呢,还非常“迟钝”
地和妻子探讨私生子的生活问题,并且在小说里,把那个美丽的女奴一再摹写,连名字都没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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