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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句,工作证上并无家庭住址,假如有的话,我会回家去的,我对家更感兴趣……万寿寺门前的泥地里混杂着砖石,掘地三尺也未必能挖干净。
我在寺门前逡巡了很久,心里忐忑不安,进退两难。
直到有一个胖胖的女人经过。
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抛下了一句:进来呀,愣着干啥。
这几天我总在愣着,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但既然别人这么说,愣着显然是不对的。
于是我就进去了。
出院以前,我把《暗店街》放在厕所的抽水马桶边上。
根据我的狭隘经验,人坐在这个地方才有最强的阅读欲望。
现在我后悔了,想要回医院去取。
但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主意。
把一本读过的书留给别人,本是做了一件善事,但我很怀疑自己真有这么善良。
本来我在医院里住得好好的,就是因为看了这本书,才遇到现在的灾难。
我对别的丧失记忆的人有种强烈的愿望,想让他们也倒点霉——丧失了记忆又不自知,那才是人生最快乐的时光……
对于眼前这座灰蒙蒙的城市,我的看法是:我既可以生活在这里,也可以生活在别处;可以生活在眼前这座水泥城里,走在水泥的大道上,呼吸着尘雾,也可以生活在一座石头城市里,走在一条龟背似的石头大街上,呼吸着路边的紫丁香。
在我眼前的,既可以是这层白内障似的、磨砂灯泡似的空气,也可以是黑色透明的、像鬼火一样流动着的空气。
人可以迈开腿走路,也可以乘风而去。
也许你觉得这样想是没有道理的,但你不曾失去过记忆——在我衣服口袋里,有一张工作证,棕色的塑料皮上烙着一层布纹,里面有个男人在黑白相片里往外看着。
说实在的,我不知道他是谁。
但是,既然出现在我口袋里,除我之外,大概也不会是别人了。
也许,就是这张证件注定了我必须生活在此时此地。
2
早上,我从医院出来,进了万寿寺,踏着满地枯黄的松针,走进了配殿。
我真想把鞋脱下来,用赤脚亲近这些松针。
古老的榆树,矮小的冬青丛,都让我感到似曾相识。
令人遗憾的是,这里有股可疑的气味,与茅厕相似,让人不想多闻。
配殿里有个隔出来的小房间,房间里有张桌子,桌子上堆着写在旧稿纸上的手稿。
这些东西带着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过去的我带着重重叠叠的身影,飘扬在空中。
用不着别人告诉,我就知道,这是我的房间、我的桌子、我的手稿。
这是因为,除了穿在身上的灰色衣服,这世界上总该有些属于我的东西——除了有些东西,还要有地方吃饭,有地方睡觉,这些在目前都不紧要。
目前最要紧的是,有个容身的地方。
坐在桌子后面,我心里安定多了。
我面前还放了一个故事。
除了开始阅读,我别无选择了。
“晚唐时,薛嵩在湘西当节度使。
前往驻地时,带去了他的铁枪。”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这个故事用黑墨水写在我面前的稿纸上,笔迹坚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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