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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默德先生听了之后显得很震惊,然后他说毕加索画的那些三个**的女人和一只眼睛的人,比克罗马农人画的岩画更幼稚。
而且,他说,毕加索在瓦洛里发现并摧毁的古代陶器,现在看来,只是不入流的烟灰缸,上面乱涂乱画了一些牛和鸽子。
“他亲手杀害了他热爱的传统。”
格里默德先生很不屑地说。
弗雷德丽卡觉得他很庸俗,后来才发现他说的都是大实话。
“不过,他的斗牛画还是不错的。”
格里默德先生这样安慰她。
可她不再说什么。
因为她不知道毕加索画过斗牛,更厌恶斗牛。
斗牛被杀死后,血淋淋的牛肉就挂到肉铺的钩子上,要么就放在白色的盘子上。
格里默德会买很多斗牛肉回来烧,他们跟弗雷德丽卡说这是惯例。
弗雷德丽卡捂住嘴巴,突然想起黑乎乎的斗牛轰然倒下,身下漫延开稠腻的血,漫过牛的肩膀,然后牛蹄子和牛角都被锯下来的情景。
她感到肚子里翻江倒海。
她后来得知,有个叫奥利维耶的人认为凡·高在阿尔勒的自残算是一种斗牛仪式。
他说,获胜的斗牛士会得到一只牛耳朵,那是他的战利品,然后他会把这个战利品献给他的妻子或者引起他注意的某个女观众。
(弗雷德丽卡去看斗牛的那天没有举行这样的仪式。
)于是,奥利维耶认为,凡·高既是失败者也是胜利者,在和高更争执之后,割下自己的一只耳朵,虔诚地献给他的爱人,即阿尔勒的妓女。
葡萄园生产很不错的玫瑰红葡萄酒,她每顿午饭都当水喝。
和玛丽、莫妮卡和保罗-马力都不一样,她不往酒里掺水,她认为这样做很幼稚,本来是好酒,稀释之后就没那个味道了。
结果,她喝完都会头疼,晕乎乎,总是无精打采。
格里默德家人一向很客气,会说那可能是因为风太大,或者天气太热,或者饮食不习惯。
如果他们知道她中午好好睡了一觉,应该会很开心,因为他们发现要让她高兴很不容易。
这里没有书。
格里默德先生告诉她,尼姆斯早期的居民是帮助屋大维[5]战胜安东尼和克娄巴特拉的将士,他们的姓名,包括安东尼、驽马、弗拉维安和阿德里安等,都还有很多人叫。
拴在棕榈上的鳄鱼已经成为尼姆斯的标志,那是对征服古埃及的纪念。
他带她去于泽斯[6],大剧作家拉辛23曾经在那里体验乡村生活,思考教会问题,然后开始创作。
于泽斯是座泛黄的老城,建于一座小山丘上面,几何形的屋顶层层叠叠,现在的模样肯定和莎士比亚写《安东尼与克娄巴特拉》14的时候没有差别。
弗雷德丽卡想和格里默德先生聊聊拉辛,可是,虽然他引述了拉辛的几段名言,但他更感兴趣的是拉辛这个人,对他的作品兴趣不大。
他提到拉辛,提到莫里哀24,提到夏多勃里昂25。
弗雷德丽卡则提起海明威和他描写过的斗牛的场景,他说过地面在移动的话,提到这句话,她感觉更糟糕,对性的饥渴更强烈,更渴望生活、爱情和行动。
她说她想看看英语书。
夫人带她去了尼姆斯城市图书馆,那是一幢黑乎乎、样子很寒碜的房子,百叶窗开得很高,天花板也很高,里面藏着皮革封面的书,布满了灰尘。
基本没有英语书,她借了一大本多比亚斯·乔治·斯摩莱特26全集。
这些书不是她所向往的,不过终究是英语书,是小说。
小说是最好的麻醉剂或镇静剂。
起码都很长。
夫人想到了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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