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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本领教克利斯朵夫说话,教他自动透露思想,显出他智力的限度与缺点。
他要他弹琴。
他不喜欢音乐,可懂得音乐,并且能辨别出克利斯朵夫的音乐的特色,虽然毫不感动。
始终保持着冷淡而有礼的态度,他只用几句简短,中肯,而没有一点夸奖意味的话,表示他对克利斯朵夫的关切。
克利斯朵夫感觉到这一点,非常得意;因为他觉得这样的判断是有价值的,他的赞许是难得的。
他毫不掩藏他有征服他的意思,而因此所表示的天真教三位主人都为之微笑:他只对于第斯说话,也只为了于第斯说话;对其余两个,他简直不理,仿佛根本没有那两个人。
弗朗兹瞧着他,嘴唇和眼睛都跟着克利斯朵夫说话而扯动,神气有点佩服又有点俏皮。
他跟父亲和妹子丢着眼风,不由得笑了出来。
妹子却不动声色,只装不看见。
洛太·曼海姆是个高大结实的老人:背有点儿驼,皮色鲜红,灰色的头发梳得根根向上,像刷子一样,须和眉毛都很黑;一张笨重的脸很有气魄,神气是喜欢挖苦人的。
他用着老奸巨猾的和善的态度,也在研究克利斯朵夫;而他也立刻辨别出这个青年的确“有点儿东西”
。
但他既不关心音乐,也不关心音乐家:那不是他的一行,他一点不懂,而且非但不隐瞒,还为此自鸣得意:——像他这种人肯承认有什么事不懂,是为的表示骄傲。
——克利斯朵夫很不客气而并无恶意的,明白表示用不着银行家先生奉陪,只要有于第斯小姐和他谈天就不会寂寞了;老人家听了觉得怪有意思,便去坐在火炉旁边读报,心不在焉的,含讥带讽的,听着克利斯朵夫的废话和他古怪的音乐,想到竟会有人懂得这一套而觉得有趣,不由得暗中好笑;后来他也不愿意再留神他们的谈话,把估量生客这件差事交给女儿去了。
而他也的确不辱使命。
克利斯朵夫走了以后,洛太问于第斯:
“嗯,你居然套出了他的真话;你觉得这个艺术家怎么样?”
他笑了笑,想了一会,做了个总结:“他有点儿糊涂,可并不傻。”
“对,”
洛太接着说,“我也觉得这样。
那么他是会成功的了?”
“我相信他会成功。
他是个强者。”
“好,”
只有对强者才感兴趣的洛太用着一种强者的逻辑回答,“那就该帮助他了。”
克利斯朵夫回去也很佩服于第斯·曼海姆,但并不动心。
对这一点于第斯是看错了。
一个是由于感觉灵敏,一个是由于本能(那为他是代替机智的),两人彼此都误会了。
他脸上那个谜和头脑的活跃,的确把克利斯朵夫迷住了;但他并不爱他。
他的眼睛和精神是受了**,心可是并不。
——为什么呢?——倒不容易说。
因为在他身上看到了什么暧昧不明的或令人不安的性格吗?但在别的情形之下,这反而多了一个刺激爱情的因素:一个人不怕自讨苦吃的时候,才是爱情最强的时候。
克利斯朵夫的不爱于第斯,跟他们本人都不相干的。
真正的理由,使他们俩都觉得有点屈辱的理由,是他和最近一次的恋爱还隔得太近。
他并不是吃一次亏,学一次乖。
但他在热爱阿达的时候消耗了多少的信心,多少的精力,多少的幻象,现在剩下来的已不够培植一股新的热情。
要希望冒起另外一朵火焰,必需在心中另外烧起一堆火来:在旧火已熄,新火未燃的期间,只能有些转眼即灭的火星,有些上次大火中留下来的残灰余烬,发出一道明亮而短促的光,因为缺乏燃料而马上熄灭的。
再过六个月,他或许会盲目的爱上于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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