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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只把他当朋友看待,——当然是一个乱人心意的朋友;——但他努力驱除这种骚乱:因为这会引起他对于阿达的不愉快的回忆。
于第斯对他的吸引力,是在于他跟别的女人不同的地方,而非在于跟别的女人相同的地方。
他是他见到的第一个聪明女子。
聪明,是的,他浑身上下都是聪明。
便是他的美,——他的举止,动作,面貌,嘴唇的曲线,眼睛,手,清瘦典雅的身段,——也反映出他的聪明;他的身体就是靠聪明塑成的;没有了聪明,他就会显得丑了。
这聪明使克利斯朵夫非常喜欢。
他以为他胸襟如何宽大,如何洒脱,其实他并没到这个程度;他还不知道他令人失望的地方呢。
他渴想向于第斯推心置腹,把自己的思想让他分担一些。
他从来没有能找到一个关切他的思想的人:得一知己是多么快乐啊!
他小时候常常抱怨没有姊妹,认为一个姊妹应当比一个兄弟更能了解他。
见到了于第斯,友谊那个虚幻的希望又复活了。
他根本没想到爱情。
因为没有爱情,所以他认为和友谊相比之下,爱情简直太平凡了。
克利斯朵夫这种微妙的心理,于第斯不久就感觉到了,大为气恼。
他并不爱克利斯朵夫;而且为他颠倒的年轻人已经有过不少,都是本地有钱而有身份的子弟,即使克利斯朵夫对他倾心,也不见得会使他怎么得意。
但知道他竟无动于衷,他可心中有气了。
眼看自己只能在理智方面对他发生影响,未免太委屈了;女人要能使男人失掉理智才觉得更有意思!
何况他并没用什么理智去影响人家,根本是克利斯朵夫一厢情愿,凭空造出来的。
于第斯脾气很专横。
他平素把他认识的一般青年的软弱的思想支配惯了。
既然他们庸庸碌碌,他认为控制他们也没多大意思。
对付克利斯朵夫可困难得多,所以也有趣得多。
他压根儿不理会他的什么计划,但很高兴去支配那个簇新的头脑,那股犷野的力,使它们成器,——当然是照他的而不是照他不屑了解的克利斯朵夫的办法。
但他立刻发觉要做到这一步非经过一番斗争不可;克利斯朵夫有的是各种各样的成见,有的是他认为过激而幼稚的思想:那都是些败草,他决意要拔掉的;可是一根都没拔掉。
他的自尊心一点没得到满足。
克利斯朵夫倔强得厉害。
既然不动爱情,他用不着在思想上对他让步。
他不服气,在某一个时期内想要征服他。
克利斯朵夫那时虽然头脑清楚,也差点儿重蹈覆辙。
男子只要有人奉承,使他的骄傲与欲望获得满足,就极容易上当;而富于幻想的艺术家更容易受骗。
于第斯不难把克利斯朵夫诱入恋爱的陷阱,把他再毁一次,也许毁得更彻底。
可是他照例很快就不耐烦了,认为犯不上费那么大的劲去征服这样的一个人;克利斯朵夫已经使他腻烦;他已经不了解他了。
他一过了某种限度,他就不能了解。
至此为止,他是完全懂得他的。
再要往前,就不能单靠他出众的聪明了;那需要一点热诚,或者暂时可以刺激热诚的幻想,就是说:爱情。
他很了解克利斯朵夫对人对事的批判,认为很有意思,相当中肯;他自己也不是没有这么想过。
他所大惑不解的是,在实行这些思想可能碰到危险或麻烦的时候,为什么要把思想去影响自己的实际生活。
克利斯朵夫对所有的人取着反抗态度是不会有结果的:他总不见得自命要改造社会吧?……那么是什么意思呢?……不是自己把脑袋往墙上撞吗?一个聪明人尽可批判别人,暗地里嘲笑别人,轻视别人;但他的行事是跟他们一样的,仅仅略胜一筹罢了:这才是控制人的唯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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