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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狠,也淋漓尽致。
这便是我每次看《金锁记》都会寒彻肺腑的原因。
她写曹七巧的死,轻如鸿毛,孤苦无边。
带走的全是恨,没有一丝亲爱能托起她的灵魂。
腮边有泪,也无人替她揩拭,自己干了。
张爱玲笔落至此,无处话凄凉了吧。
她再不会点上一炉香,慢条斯理给你讲故事。
她也不再多说月亮的长短,传奇愈来愈无奇,流言倒日渐丰满,张式的刻薄已炉火纯青。
想着就不寒而栗,当时的张爱玲还不认识胡兰成呢。
从未亲身体验过爱的悲喜,竟然就把爱写得那样绝望——黑天黑地的,铁马金戈的,写出这样东西的女人,该是爱情的悲观主义者?
错,错,错。
也就是《金锁记》发表的当年——1943年,张爱玲的粉嫩华年,她不过见了胡兰成两三面,就傻乎乎地低到尘埃里,开出小女生式的、欢喜的花儿来。
(二)
骨子里很上海女人的张爱玲,也算会傲慢、乔张做致的。
但到了动情的份上,也就成了红玫瑰王娇蕊那样的精神儿童,任性又笨拙。
以至于在自尊方面也显得迟钝。
许多人都为张爱玲叫屈。
张胡恋中,胡兰成似乎一直是主宰者,他要了结婚,又要了背叛。
他爱好发贱,也作践张爱玲:与周训德的进退,与范秀美的苟合,他竟拿来娱乐于夫妻间,差不多是一种精神性虐了。
其实,张爱玲能坚忍这一切,一不是古典式的贤惠,二不是文艺女人的潇洒做派。
她只为自己的爱。
她的爱从来都是自顾自地,顺乎天性,随波逐流:最初胡兰成的情人角色,她不以为耻;最后的弃妇命运,亦不呼天抢地。
她的爱凛然庄重,赢得也输得。
爱时,认真,不折不扣;不爱了,便像小男孩骑单车冲下坡,陡然撒开手,大快感。
常常为张爱玲的深情而潸然:大难到来,她不避,反而千里寻夫到温州。
见到的却是丈夫与其他女人双栖双飞。
而她仍觉出温州的异然,像珍珠一样在她沙砾堆积的敏感处,熠熠闪光。
她对爱的理解真是大音稀声,高处不胜寒。
她懂得么?慈悲么?谁也不知。
但她自然,又晓得收放。
更是勇敢。
她的爱永远主动,对胡兰成和赖雅皆如此。
举手投足间,倒很汉子气,飒爽英姿,侠肝义胆。
因为主动,所以博大。
博大得总是捧出自己一字一句辛苦挣来的血汗钱,给男人。
女人捧钱给男人,放在现代,也是羞怯的勾当;在她的时代简直石破天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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