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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传闻,信与不信,都不值得人去深究。
乡村和乡土本来就是新旧传说的起源与归宿。
没有传说,乡村在现实中的位置势必会变得更为虚浅,乡土对现实的意义将要打上一半左右的折扣。
传说之于乡土乡村,只是在表达另一种真实。
譬如,道路对我们设下的陷阱,一片小得不能再小的迷你沼泽,一片短暂得不能再短暂的临时沼泽,就能让方圆百里唯一能够快些行走的道路,停止在无可奈何的高原上。
山水之乡,看似坚韧无比,只要出了那样一种人物,想让其变得体无完肤并不是太难做到。
乡土之乡,本是朴实无华,在看不到出头之日时,用传说来打上思想烙印,到头来有可能成为华彩之史话。
此时此地,沼泽成了河流与道路完美而冷酷的**。
这种状态颇似当地人一次次庄重介绍的七色花。
在潜意识里,有一个形容词生硬地迸出来,一次次地对我强调:清艳!
清艳!
这叫清艳!
秋天到来之前,从小时候的童话,到长大后的神话,早就开在想象中的七色花,头一次真实地开在眼前。
因为有七色花陪在两旁,实在无法恭维的道路在客观上有一种特别的美妙,以至于还没有彻底离开,强烈的怀念便油然而生。
河流与道路那理不清的亲密关系,曾经诱使我深深想过,七色花亲密的对方何在?
等待中,一串串七色花开遍了那段时光。
不时地有像雨又像雾的风刮过来,七色花早已习惯这样的阴冷,一点也不收敛只属于它的清艳。
同行的几位年轻女子却做不到,慌乱地借来任何男人的宽大衣裳,为求挡一挡风寒,宁肯舍弃所有的风姿绰约。
不断膨胀的风寒逼着人退缩到车上。
隔一片泥泞,车外仅有的砂土地上,那个看上不会超过十二岁的小女孩,显然是特地赶来做小买卖的,背篓里装满了货物,旁边放着几只开水瓶。
只是数过那些散落四周的废纸盒,仅方便面一项,女孩就以毅然决然的铁价每盒十元,卖出了十五盒。
临时沼泽旁的这个女孩,与我在格闹河边初次见到的那个背背篓的女孩,有太多的相似处,然而那大不相同的一点,比让我们步步退缩的风寒还要浸骨。
女孩看人时,格闹河边的那道目光,是高高的,一丝丝地亲近,一点点地送别,哪怕过去了很久,还能感受到那淡淡的温暖、温馨、温情和温良。
临时沼泽旁边的这目光是低低的,非要看人了,也像空谷惊鸟稍纵即逝,留下来的痕迹,莫不是关联艾怨、忧伤、郁闷和凄楚。
都说这一带气候无常闹瘴气,夏天披件薄薄的棉衣上山也没有不合适的,然而,面对茫茫苍苍的乌蒙山,我所经历的最冷时刻明明是这瞬间一瞥。
我不会去判断女孩是否希望如此沼泽每周都临时来一场。
我只想断定,对七色花的怀想与咏唱,可以是所有人的抒情和审美。
在乡土真实中,唯有七色花是用来点燃乡村女孩的心性,辉照她们的明眸的。
有那么一闪念,让我认为实际上只是叶子追随季节变化的七色花,正是道路边女孩的前世,河流边的女孩则是七色花的今生。
清艳对七色花如影相随,正如清艳是乡土女孩的命中注定。
清艳!
清艳!
我高兴自己说服了自己,接受这种既不同于冷艳,更不入娇艳俗流,只有用踝骨、脊骨和颅骨才能区分的彻骨之美。
很显然,这样的形容,目的是与时尚界流行的骨感美显著区分开来。
从临时沼泽脱得身来的那一天,客车在黄昏与黑夜的关系进行到最微妙时刻,终于驶入一座久负盛名的古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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