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来到城市的最初几年里,外省作家的感觉老在我心头萦绕。
很多次外出后踏夜归来,走在熟识的街道上却浑然没有感觉。
看不见松树,听不见松涛,街上的植物只不过是为了观赏,和一个人的人生几乎没有任何联系。
城市的情感,城市的历史,完全游离于自己的感官之外。
一个人在成年以后才开始面对城市,无异于在对自己实行地理上的恐怖主义。
地理可以超越,情感也可以超越———那是一个人强拧着自己的脖子做成的。
经历城市最初的日子里,新的地理让我注定没有亲情,没有记忆,没有默契。
甚至当我孤独地走在高楼的缝隙里,被街头飘来的一串萨克斯音乐所感动时,都不知道原因。
简单的道理有时候反而不太让人明白。
我的运气好,能有机会及时弄清一个真理:人是要回家的。
在理想和梦境的城市里,人也不得不面对乡村小路尽头的老家。
在家的面前,地理毫无意义。
二000年五月,有机会去了一趟美国。
行程的最后一天,我固执地跑到洛杉矶市外的大海里游泳。
不少穿着泳裤的男人在临海的街头徜徉,任凭招摇过市也没有人多看他们一眼。
从海里出来后,我也懒得换泳裤,随随便便地往上身套了一件T恤衫。
才走几步路,就有人对着我窥视。
经人提醒后,才知道窥视者以为我的T恤衫下面再没有别的纺织品。
地理上的城市,就像洛杉矶海滨上身着T恤衫就能遮挡下体的泳者,不明不白,反而更能诱发各色的欲望。
在天下所有能对人产生**的物质中,城市是最大的诱饵。
宣布拥有一座城市与一座城市是否肯拥有你绝对是两回事。
了解这一点,对所有经历着城市和打算经历城市的人尤为重要。
日积月累中,关于城市的感觉在我心中终于有了意义。
这一点我一直在感谢爱情,还有那些在非艺术的环境里遇上的亲爱的读者。
一九九八年夏天,为纪念自己遭遇空难一周年,我开始写一首关于圣洁、关于情爱、关于信仰的长诗《用胸膛行走的高原》。
当我趴在写字台上忘情地写作时,百年来最大的一场暴雨正在头顶上倾泻。
那场雨下了三天三夜。
在写作长诗之前,我就应该去送儿子到老家县政府设在武汉的办事处,搭乘长途客车回老家度暑假。
长诗写就后,暴雨还在下着。
我将那沓诗稿从头到尾大声朗读了一遍,叫上儿子,出门在街边拦住一辆都快成为船的出租车。
我们在六渡桥附近的一条街上下了出租车,顶着雨,低头一蹿,竟先进了紧挨办事处的一家私人药店。
因为身上沾着雨水的缘故,我将拎着的包随手放在药店的柜台上。
雨太大,当天的生意一直没有开张,药店老板的心情不好,他吼着不许我在他的柜台上放东西。
我用城市的方言说,马上就会将东西拿开。
我的不太流利的城市方言让老板一下子红了眼,他扑过来,抓起我的包,扔进门外的雨水里。
在我愣着不知发生了什么时,老板继续吼叫着,用标准的城市方言,讥笑我还没在这个城市里玩熟。
我默默地走进雨中,从水里捞起自己的包。
回望年久失修的办事处,就像看见了自己的根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