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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后,电话响了,一个年轻人拿起听筒,他看上去像个大学生。
他大声问有没有一位姓钱斯的。
没人回答。
我从眼角盯着酒保,然而即便他认得这个名字,也没有表现出来。
我甚至不确定他有没有留神在听。
我应该在我去过的每一家酒吧玩这个花招,付出的劳力说不定会有收获。
可惜我耗了三个小时才终于想到这个方法。
我算什么侦探?我喝遍了曼哈顿各个角落的可口可乐,却找不到一个该死的皮条客。
没等我找到那个狗娘养的,我的牙齿早就烂完了。
店里有一台点唱机,一张唱片放完,另一张续上,是弗兰克·辛纳特拉唱的什么歌,它打开了某个开关,我脑子里的电路一下子通了。
我把可乐放在吧台上,跳上出租车去下城区方向的哥伦布大道。
我在七十二街路口下车,向西走了半个街区,来到普根夜总会。
这儿的顾客群体里黑人大佬比较少,年轻教父比较多,不过我反正不是来找钱斯的。
我要找的是“丹尼男孩”
贝尔。
他不在。
酒保说:“丹尼男孩?早些时候他还来过。
你去鸟冠试试看,过了哥伦布大道就是。
他不来这儿就去那儿。”
没错,他确实在鸟冠,坐在最里面的一张高脚凳上。
我好几年没见过他了,但仍然可以很轻松地认出他。
他没长个子,肤色也没变黑。
丹尼男孩的父母都是深色皮肤的黑人。
他继承了他们的相貌,但没得到他们的肤色。
他是白化病人,和小白鼠一样缺乏皮肤色素。
他相当瘦削,个头很矮。
他声称他有五英尺二,但我总觉得他至少给自己加了一英寸半。
他穿着银行家那种三件套的条纹正装和我很久没见过的白衬衫,领带上有红黑二色的隐条纹,黑皮鞋擦得锃亮。
我好像没见过他不穿正装,不打领带,或者穿磨损的皮鞋。
他说:“马特·斯卡德。
我的天,你只要等得够久,什么人都有可能冒出来。”
“丹尼,你怎么样?”
“变老了。
好几年不见。
你离我顶多一英里远,但咱们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简直够——请原谅我说话难听——黑鬼过一辈子了。”
“你没什么变化。”
他打量了我一会儿。
“你也没有。”
他说,但语气欠缺说服力。
他这么一个非同寻常的人发出的声音却正常得惊人:男中音,毫无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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