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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外篇·马蹄》)但是,人类社会的礼,被庄子一再批判的礼,到底是天然的还是人为的呢?庄子认为这当然是人为的,事情当真如此吗?
如果我们认可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的话,那么看看我们的同伴,亦即其他的群居动物,无论是狼群还是猴群,我们都观察到了太多的等级秩序,其复杂程度是完全当得起“社会”
这个词的。
就连老鼠也不例外,而事实上,老鼠作为人类最喜爱的实验动物,不但被自然科学家们用以试验药物及生理反应,也被社会科学家们研究出了值得人类借鉴的“社会行为模式”
。
简而言之,如果群居生活是一种自然选择的话,那么“礼”
当然也是一种自然选择的结果,即《管子·枢言》所谓的“法出于礼,礼出于俗”
,礼源于自然形成的社会风俗习惯,只是被条文化了而已。
也许对条文的不合时宜的固守确实称得上是一种人为,但礼本身不是人为,而是天然,至少天然要占绝大的份额。
默瑞做过一项研究,发现那些未经世事的小孩子只要彼此接触过三四次之后,就会自然而然地在群体里建立一些正式的规则,比如每个孩子应该坐在什么位置,玩具怎么分配,游戏的次序怎么安排。
(Merei,F.,1949)没有人教过他们“礼”
,但“礼”
就这样自发地产生了。
《庄子》其实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无足对知和说:“人们没有不追名逐利的,如果一个人富有,别人就会归向他,归向他就会以谦下的态度对他,他自然就被尊崇起来。”
(《庄子·杂篇·盗跖》)不过无足的话是被《庄子》立为靶子,马上要让知和来打的。
但是,无论是默瑞的研究还是无足的观察,都是无可辩驳的客观实际,至于对这一现象的解释,以及这个小群体将会怎么发展,怎么扩大,这就退出了心理学的视野而进入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了。
我们可以借助彼德·布劳(1964)的理论来做出一些推测:在这个小群体初步形成的时候,个人一般都会表现出自己对于群体的价值。
既然每个人的能力、偏好、热心程度不同,对群体的贡献自然也不相同,地位分化就开始出现了。
而当小群体扩大之后,就会形成复杂的分层系统。
(按:此即从俗到礼的演进)
小群体是通过自由的社会交换而自然形成的,但一旦成型之后,社会交换关系就会退居次要地位,权力关系成为主导,而权力关系是用惩罚手段,而不是奖励手段来维持的(按:此即从礼到法的演进)。
这样的群体便有了所谓整体现象,不再能以心理学的手段充分解释了。
(《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
罗伯特·默顿(1949)则研究了社会组织对个体人格的影响以及彼此的依赖关系,认为越是完善的阶层组织越是会迫使个人成为有组织的、谨慎的、训练有素的个人,这种社会压力常常会导致个人对规则的盲从,反而忽视了规则创立时的目的和意义。
先秦的礼制便明显地出现过这样的现象,所以孔子才感叹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论语·阳货》)礼制越来越形式主义了,物质形式被照章办事地沿袭着,精神实质却被人们抛诸脑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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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来,礼的确很难算是人为。
更有甚者的是,不但礼不是人为,义在很大程度上也不是人为,因为舍生取义的事情在动物身上也并不罕见。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这说的不就是“天南地北双飞客”
吗?生物界里表现出来的利他主义是近年来生物学家们很感兴趣的一个话题,相关研究不断,发现不要说高等动物,就连微生物也表现出了惊人的舍生取义的觉悟,为了大家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
与人类世界不同的是,它们没有标榜出礼义的概念,这不正是庄子所谓的“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
吗?
以前经常有人批评庄子所谓的上古至德之世纯粹出于不切实际的想象,但现代科学的研究成果有力地支持了庄子。
这不是什么空中楼阁,而是一个值得期待的理想世界。
这个想法很好,但怎么操作呢?按照老子“反者道之动”
的原则,我们大约把社会退化的这个过程反过来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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