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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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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提着一串鱼,拖着鱼竿穿过树林走回家时,天色已晚,我看到一只土拨鼠鬼鬼祟祟地溜过去,突然有了种陌生的野蛮快感,很想把它抓住,然后生着大快朵颐;倒不是我肚子饿,而仅是因为它代表着野性。
在湖畔居住时,有一两次我走进树林,像条饥饿的猎犬,以一种奇怪的心情,寻找一切可以吞食的野味,任何兽肉我都能吞下。
各种最狂野的景象莫名其妙地变得熟悉起来。
我发现,并且也在不断发现,我内心有两种本能:一种像大多数人一样,渴望过上更高层次的生活,也就是所谓的精神生活;另一种却是对原始而野蛮生活的向往。
这两种本能我都敬畏。
我热爱善良,也热爱野蛮。
所以我喜欢钓鱼,因为垂钓有着野性和冒险性。
有时我愿意过低级的生活,就像野兽般度日。
也许这得归功于我年轻时喜欢钓鱼和打猎,因此和大自然特别亲近。
这两种活动让我很早就接触到自然并融入其中,否则,在那样的年龄,对自然的了解应该是很少的。
渔夫、猎人、樵夫等人,都生活在原野森林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已成了自然的一部分;他们在闲暇时对大自然的观察,甚至比哲学家或诗人更透彻,因为后者总是带着目的去观察。
大自然不会害怕将自己呈现给他们。
游客到了草原自然成了猎人,到了密苏里河和哥伦比亚河上游自然学会捕兽,到了圣玛利亚大瀑布又成了渔夫。
但游客得到的知识总是二手的、残缺的,也不足以成为权威。
我们最感兴趣的,是那些渔夫、猎人、樵夫通过实践获得或天生就掌握的知识,只有这样的科学报道才是真正的人文科学,或者说记录了人类的经验。
他们说,北方佬娱乐活动很少,因为我们没有许多公共假期,男人和小男孩也不像英国人那样热衷于游戏;但他们错了,因为在这儿,渔猎等更原始孤独的娱乐活动还尚未让位给那些游戏呢。
与我同时代的新英格兰男孩,几乎每个人在十到十四岁的时候,都肩扛过猎枪;他们渔猎的地方不像英格兰绅士那样狭小,甚至比野人的地盘都大得多。
所以,他们不常到公共场所活动,也不足为奇。
但如今情形已发生改变,并不是由于人口增加,而是因为猎物逐渐减少,也许猎人反倒成了猎物最好的朋友,动物保护协会更是如此。
此外,在湖畔生活时,有时我也会吃鱼,以便换个口味。
我捕鱼和第一个渔夫相同,都是生活所需。
或许我会从人道主义角度反对捕鱼,但那都是假话,其更多是从我的哲学出发,而非我的感受。
现在我只谈捕鱼,因为很长时间以来,我对猎鸟的感觉早已改变,搬到林中居住前就把猎枪卖掉了。
倒不是说我的恻隐之心比别人少,而是我一点都没什么感觉。
我既不可怜鱼,也不同情蚯蚓。
这只是我的习惯。
至于猎鸟,在我用那猎枪的最后几年,我给的借口是我正在研究鸟类学,只寻找独特的飞鸟。
不过我承认,现在我觉得有比这更好的方法研究鸟类学。
也就是更贴近地观察鸟类的习性,哪怕就凭这个理由,我也愿意放弃猎枪。
然而,不论人们如何根据人道主义来反对,我还是认为,没有什么运动能取代渔猎的价值;有朋友焦虑地问我,能否让孩子去打猎,我总是回答:能――因为在我的记忆中,打猎是我受到的最好教育――让他们成为猎人吧,虽然刚开始可能只是运动员,但最后他们可能会变成强大的猎人,这样他们将会知道,无论在哪个草莽原野,都没有足够的鸟兽供他们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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