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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心理和食文化不完全是一回事,前者是一种本能,后者是一种修养。
本能来自先天,是基因决定了的;修养则是后天的熏陶,是逐渐形成的。
但这两者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像前面说的喝了茅台,还要揣走一瓶茅台的那位明公,这种被北京人称之谓“跌份”
的举止,就是吃心理支配下,而失去了应有的雍容大度。
而这种最起码的修养,也正是中国饮食文化中颇为看重的一面。
中国人远自先秦时期,就认为饮食是精神文明的体现,“夫礼之初,始于饮食”
,孔夫子对于这方面的讲究,就更具体而微了。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鱼馁而肉败,不食。
色恶,不食。
臭恶,不食。
失饪,不食。
不时,不食。
割不正,不食。
不得其酱,不食。
肉虽多,不使食胜气。
唯酒无量,不及乱。
沽酒市脯,不食。
不撤姜食,不多食。
……
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
君赐腥,必熟而荐之。
君赐生,必畜之。
侍食于君,君祭,先饭。
这固然是指君臣之间的饮食礼仪,但若对照那位揣酒的上级和那位把酒塞进他口袋里的下属,这种狗盗鼠窃行为,就让人产生一种下三烂的印象。
其实,至于吗?百把块钱的一瓶酒,值得如此屈尊纡贵吗?我想,问题应该是出在食心理上,那是一种潜意识,是本性的流露,是没有办法的事。
这就是由于我们的祖先神农氏尝百草开头以来,所养成的食心理。
试想,打三皇五帝起,历朝历代,积五千年之久,总是以蔬食为主,总是缺乏或严重缺乏相交递地吃不上蛋白质和脂肪,总是“长铗归来兮!
食无鱼”
,总是像笑话里所说,“豆腐是命,见了肉便不要命”
地大啖特啖,如此年复一年,代复一代下来,于是在构成中国人的基因里,就有了这种与生俱来的食心理。
翻开史书,“岁大饥”
,“人相食”
,屡屡可见。
所以,“路有饿殍”
,“面有菜色”
,也就应该认为是过得去的了。
所以,曹雪芹于北京西郊,能够安贫乐道地著作《红楼梦》,就几根老韭菜下粥,然后呵开冻墨,守着盏孤灯写下去,也着实让吾辈钦敬。
而这位老人家唯一安慰辘辘饥肠的,就是大写特写吃螃蟹、吃鹿肉、食山珍海味、食奇味异肴,求得精神上的饱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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