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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诗,可唱,他的歌,即诗,所以,这些王爷都把他当作上宾礼遇。
“谢榛,眇一目,年十六,作乐府商调,少年争歌之。
己而折节读书,刻意为诗歌,西游彰德,为赵康王所宾礼。”
(《明史》)
“谢榛为赵穆王所礼,王命贾姬独奏琵琶,歌其所作竹枝词。
歌罢,即饰姬送于榛。
大河南北,无不称谢榛先生者。”
(《朝野异闻录》)
根据以上这些史料,此公当是一位快活人。
赵穆王、赵康王,有可能是两个人,但也不排除为同一人。
按谢榛的能量,诗情,机敏,活动能力,兼两份差,拿两份薪水,同时担任两位王爷府上的贵宾,应该是没有什么难度的。
大文豪莎士比亚,不也一方面写出长诗《鲁克丝丽受辱记》,讨好他的恩主扫桑普顿伯爵,一方面将其十四行诗集献媚地题献潘布罗克伯爵吗?用词赋去燕关的诗人,有这点需要,耍这点聪明,是无伤大雅的。
明代中央高度集权,分封世袭的王爷们闲得没事干,声色犬马之余,附庸风雅,弄几个文人清客在身边凑趣,还得算是品味够高尚的休闲活动。
加之明代后期**佚成风,色情事业发达,歌女乐伎,弦索唱吹,有一个需要流行歌曲的大市场,适逢其时的谢榛,得其所哉,也不足为奇。
因此,这位独眼龙诗人、畅销歌词作者,能够受到多个特权阶层关照,名片上印着这个王府的文学顾问、那个王府的文学侍卫等等头衔,也蛮唬人的。
书斋里有秀色可餐的美女为其弹奏琵琶,活得相当滋润,是毫无问题的。
难怪同是诗人的李攀龙,心里怪不是滋味,要写出这首酸溜溜的诗了。
清人沈德潜评点李的这首诗,“诵五六语,如见茂秦意气之高,应求之广”
,连隔代的沈老夫子也对谢榛之火、之红、之快活得令人眼馋,有微言焉,李攀龙能受得了?
所以说,文学之争,有多少究竟纯属于文学性质的论争,是大有疑问的。
归根结底,人事的升沉而已,升者怕沉,沉者要升,升者要长升,就得使别人老沉,沉者要上升,就得使升者往下沉,大概这是一个永恒的角力态势。
所以,日子过得很快活的谢榛,心灵深处却豁达不起来,因为,李攀龙要升,他就得沉。
后来,他客死大名,李攀龙成为明伪古文潮流的李梦阳第二,如愿以偿。
但上帝不怎么支持这位升者,很快使其离开这个世界。
于是,“攀龙殁,(王世贞)独操柄二十年,才最高,地望最显,声华意气笼盖海内。
一时,士大夫及山人、词客、衲子、羽流,莫不奔走门下。”
如果李攀龙不死,王世贞也断不了要跟他“掐”
的。
李攀龙在写这首诗的时候,他与谢榛还能谈得来,尚可以坐在一起喝酒吟诗。
世家子弟王世贞,自然也是相当会凑趣的人物。
如果仔细品味诗中的语气,李的口气中有一点酸味,或许就埋伏了将来绝交的征兆。
因为李攀龙要当这个沙龙的龙头老大,“李攀龙、王世贞辈结诗社,榛为长,攀龙次之。
及攀龙名大炽,榛与论生平,颇相镌责”
(《明史》),无论这三位诗人友好的时候,亲密无间,好到恨不能同穿一条裤子,分手的时候互为仇雠,恨到不咬一口就死不瞑目的程度;也无论这三位诗人,怎么扛过文坛的大鼎,怎么“片言褒赏,声价骤起”
地对文坛起到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在文学史上,也只能是属于一笔带过的人物,这种“无可奈何花落去”
的局面,是很令兴致冲冲者气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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