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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书所关心的重点问题在于清代县辖政区设置与地方治理之间的关系。
笔者并未使用“地方控制”
这一概念[55],是因为“控制”
一词所带有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色彩,带有太多“专制主义”
话语体系下的表达。
若回到历史现场,尤其是从行政建制的角度出发,就会发现作为国家管控地方最重要的行政机构的建置很多来自于当地人的建言,同样的,撤销行政机构也会引发地方社会“群体性事件”
,因此,“政权建设”
与“专制主义”
之间并非天然可以画上等号。
因此,笔者将使用更为中性的“治理”
一词,以显示行政机构建制之于地方社会的积极面向。
本书试图通过清代县辖政区的设置及与前代的比较研究,探讨明清社会管理模式的差异及其转型,并着力于探究县辖政区置废所引发的基层社会变迁。
5.历史地理学的功用之一便是“经世致用”
,谭其骧、侯仁之、史念海三位前辈学者早已用自身的研究实践为后来者提供了典范。
行政区划的研究更是一门贴近现实的“活的”
学问,而当代“县辖市”
的改革讨论正与历史时期的县辖政区有着某种程度的类似之处,对清代县辖政区行政实践经验的总结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为当今行政体制改革提供某种镜鉴。
就具体方法而言,本书将以历史地理学与社会史研究为视角,注重吸收传统沿革地理长于考证的特点;注意尽可能地利用档案资料,尤其是县级档案;注意制度规定与实际运行之间的背离性;力图将传统政区研究与区域史、社会史研究相结合,避免将政区研究与区域社会发展割裂开来的倾向;注重表格运用、地图绘制在本项研究中的重要性。
[1]如杨国桢就认为“选择清代行政区域作为社会经济区域划分的基础,既是学理的,又是功利的。
它比以自然地理区或经济区、人文社区为基础,具有更强的综合性、比较性和效益性,更符合本学科研究的要求,最为合理可行”
,见其《清代社会经济区域划分和研究架构的探索》一文,载叶显恩主编:《清代区域社会经济研究》,38页,北京,中华书局,1992。
[2]比较重要的挑战来自施坚雅在《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所展现的以市场为基础,将中国分为若干大区的“巨区理论”
;近年来,部分学者呼吁以流域为中心展开区域研究,引起了学术界相当程度的重视,见王尚义、张慧芝:《关于创建历史流域学的构想》、《流域问题研究的创新和不足》、《科学研究解决流域问题》,《光明日报》2009年11月19日、21日、25日。
[3]代表性论文有:张伟然:《归属、表达、调整:小尺度区域的政治命运——以“南湾事件”
为例》,《历史地理》第二十一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李嘎《雍正十一年王士俊巡东与山东政区改革》、谢湜:《清代江南苏松常三府的分县和并县研究》,《历史地理》第二十二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乔素玲:《基层政区设置中的地方权力因素——基于广东花县建县过程的考察》、陈贤波:《明代中后期粤东增设新县的地方政治背景——以万历〈普宁县志略〉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0年第1期;胡恒:《关于清代县的裁撤的考察——以山西四县为中心》,《清史研究》2011年第2期;程森:《雍正年间山西民众“闹县”
与县级政区调整——以临晋分县为例》,《清史研究》2014年第1期等。
[4]该领域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前以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八大册为代表,近期则有周振鹤主编的《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系列丛书,已接近全部出版。
[5]现有研究思路大致趋向于两种取向:一种是制度史研究,如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侧重于被概之以“乡里”
的制度衍变;一种是基层组织史研究,以台湾学者戴炎辉《清代台湾之乡治》一书为代表(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9),该书对清代台湾乡治组织进行了系统而细致的研究。
[6]周振鹤曾提到,“《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不研究县以下的区划。
但这并非表示县以下区划的研究不重要,只是因为研究起来有诸多困难,而文献资料的不足是最重要的困难之一。
这种困难并不只发生在中古时期,甚且对明代的都图制度,目前学术界的研究也都远不够深入。”
见周振鹤、陈琍:《清代上海县以下区划的空间结构试探——基于上海道契档案的数据处理与分析》,《历史地理》第二十五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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