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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是重要的社会现象,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其象征意义上。
死刑是公开执行的,观众往往很多(有记录显示,某次围观人数竟多达十万)。
虽然《博兹特写集》中关于新门监狱的部分写得相当成功,其中就包括狄更斯对监狱死囚牢房的一次造访,但他不想再继续写他刚造访过的科尔德巴斯菲尔德感化院。
在1835年给自己的朋友,出版商约翰·马克罗恩的一封信中,狄更斯解释说,这是因为“人们对死刑的兴趣远远超过有期徒刑,不管这种刑罚有多么严酷。
踏车可没有绞刑架那样震撼人心”
。
当时常常有多个囚犯一起上绞架;之前几十年,一次处决的囚犯甚至高达18或20人。
奥利弗是在一个礼拜天的晚上抵达他最新的监护人费金的伦敦巢穴的,我可以推断,礼拜一早上,“逮不着”
和查理·贝茨在奥利弗睡觉时去“做出几条手帕”
(即偷窃)的地点,就是每周这时候都要执行绞刑的刑场附近。
他们回来之后,费金开始软化奥利弗的意志,让他也去干偷窃的勾当。
但不久之后,费金“便转移话题,问早上刑场上瞧热闹的人多不多”
。
我们不难听出狄更斯这里的讥讽口气。
当然,费金的话题永远都是一样:犯罪和惩罚。
我们可以预见,奥利弗在他的监护之下将走向何方。
稍早的时候,费金曾自言自语道:“死刑可真是妙啊!”
因为被绞死的人当中就有他的同党,他们死了便无法再出卖他,尽管费金自己为了赏金似乎背叛了他们。
他从绞刑中获益良多。
狄更斯全面质疑了绞刑架的威慑作用。
从口袋里窃取的手帕,花哨的颈饰,刽子手套在囚犯脖子上的麻绳“围巾”
,还有历经窒息、勒紧、撕扯、断裂的喉管——这些东西在小说中拧成了一个并不突兀却又颇具象征意义的结,小说中的下层角色在这个结里似乎全部只能勉强喘上一口气。
绞刑架前的观众围观的是一件有些自相矛盾的事,但狄更斯对这种事有明确的认识。
1845年,在写给麦克维伊·内皮尔的信中,他心有余悸地回忆了1840年观看杀人犯弗朗索瓦·库瓦西耶受刑的经历,“随处都看得到偷窃和猥亵行径,看得到铁石心肠的围观者一脸冷漠的表情,即便绞刑架脚下也不例外”
。
1846年2月,狄更斯正在仔细修订《雾都孤儿》,准备以月刊连载十期的形式重新发表,就在同一时期,他在给《每日新闻》的一封长信中提到了同一件事,并对死刑大加批判:
我刚到刑场的时候,街上只有几十个男孩,他们都是年幼的窃贼。
从那时起……直到我看见脑袋摇来**去的尸体被放在棺材板上运回监狱,我都没有在庞杂的人群中发现任何与此情此景相符的感情标志。
无论是窗户边,还是街道,抑或房顶……所有地方的观众脸上,都看不见一丁点儿伤悲、恐惧、憎恶或严肃。
目之所及,无不是下流、**、轻浮、酗酒之举,还有其他堂而皇之犯下的恶行。
倘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绝不可能相信,有朝一日会觉得大规模聚集起来的人类同伴是如此面目可憎。
类似的恐惧也贯穿了《雾都孤儿》全书。
费金在“老贝利街”
受审结束时,整个法庭都在“狂暴的雷霆”
一般的“轰隆隆的回声”
中晃动起来,那是因为“听说老犹太将于礼拜一被绞死的消息后,法庭外面的群众也爆发出欢呼”
(《雾都孤儿》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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