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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记得沈予安听到他说“我明天就走了”
时候的表情——愣了一瞬,然后垂下眼睛,什么都没说。
那天晚上沈予安蒸了三个馒头,和面的时候揉得特别用力,像是在跟面团撒气。
沈言昭靠在椅背上,把保温杯放回书包里。
他的手碰到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是沈予安给他塞的馒头,用保鲜袋包了两层,还热乎着。
他鼻子酸了一下,使劲忍住了。
男子汉大丈夫,哭什么哭。
他深吸一口气,把目光转向窗外。
班车正经过镇上的那条主街,手机店的卷帘门还没开,橱窗里的诺基亚N95模型机还摆在那儿。
他每次路过都要趴上去看一眼,那个手机真的太酷了,双向滑盖的,屏幕又大又亮,他哥要是有一个,拍照查资料都方便。
他跟他哥说过“等我赚钱了给你买一个”
,他哥没吭声,但他知道他哥听见了。
他一定会买的。
等他发了工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那个手机。
班车在镇上的客运站停了下来。
沈言昭拎着书包下了车,去窗口买了一张去县城火车站的票。
从镇上到县城的车程一个半小时。
到了县城火车站,沈言昭又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买到去南城的火车票。
硬座,八十七块钱,下午两点发车,晚上十点到。
他把车票小心地放进内侧口袋,在候车室找了个角落蹲着,啃了一个馒头。
候车室里人来人往,有挑着担子的农民工,有抱着孩子的妇女,有拎着蛇皮袋的学生。
沈言昭蹲在角落里,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脚和行李,忽然觉得自己很渺小。
厂子那边说包吃住,底薪一千二,加班另算,做满三个月涨到一千五。
他在心里算了一笔账:底薪千二,每个月给哥寄三千,自己留两百吃饭零花。
如果加班多的话,能寄三千多。
一年就是三万多,够哥复读一年的学费加生活费了。
想到这里,他心里踏实了不少。
火车准点发车。
沈言昭找到自己的硬座位置,靠窗,运气不错。
他把书包抱在怀里,看着窗外县城火车站的水泥站台慢慢往后退,然后是农田、厂房、一排排灰扑扑的居民楼。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出县城。
最远去过镇上,连县城都是今天才第一次来。
县城的楼比镇上高,火车站的候车室比镇上的客运站大,他觉得已经很大了,但听说南城比这儿大一百倍不止,高楼大厦到处都是,街上跑的都是小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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